關于《嘉峪關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辦法》的解讀
2024年3月,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嘉峪關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4年2月,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甘辦發〔2024〕6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招商引資工作獎勵辦法》(甘政辦發〔2024〕17號)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招商引資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增強項目信息源頭,促進招商引資提速增量、提質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將招商引資作為頭號工程的要求,制定了《獎勵辦法》。
二、主要內容
《獎勵辦法》共分為6部分:
第一部分為獎勵對象。獎勵對象為自然人(公職人員除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引薦人不包括招商引資項目的投資人和合伙人。
第二部分為項目認定。項目必須通過竣工驗收且正式投產,同時經“甘肅省招商引資項目管理系統”認可報省經合中心審核通過。
第三部分為獎勵標準。主要對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產業發展貢獻獎勵、盤活僵尸企業獎勵、高能級項目獎勵、委托招商獎勵等方面提出獎勵措施。
第四部分為獎勵資金。招商引薦人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年度兌現。
第五部分為獎勵兌現程序。明確了申請備案、獎勵項目認定、獎勵審核、獎勵實施四個程序。
第六部分為附則。
三、重點優惠措施解讀
(一)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獎勵資金總額按照2年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確定,招引項目實際到位資金達到5000萬元(含)的,按照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3‰—0.5‰進行獎勵。對引進落地的沉浸式、體驗式消費等新業態項目,名店、首店等知名品牌項目,主題游樂園、精品演藝等優質文旅項目,按照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5‰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二)產業發展貢獻獎勵。按照統計入庫的營業額給予項目引薦人相應資金獎勵。營業額5000萬元(含)的,按照營業額的0.4‰—0.6‰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
(三)盤活僵尸企業獎勵。引進項目盤活“僵尸、停產、閑置”企業,每成功盤活一個本地企業且當年建成投產入規的,按投資額分別獎勵5萬元、8萬元、10萬元。
(四)高能級項目獎勵。對引進高能級項目且正常運營兩年以上的,按投資額分別再給予引薦人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五)委托招商獎勵。對受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駐外商(協)會或中介機構開展以嘉峪關為主題的招商引資推介活動,且引進落地招商引資項目的,每年根據招商引資工作成效和項目落地情況,給予5萬元一10萬元獎勵。
相關文件: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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