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嘉峪關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辦發〔2020〕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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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嘉峪關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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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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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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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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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從我市實際出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按照“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建立主體多元、管理規范、質量保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機制,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效供給,逐步滿足廣大家庭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家庭和諧幸福,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1年,按照國家、省《托育機構設置標準》《托育機構管理規范》,全市建成一所標準化、規范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試點機構,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使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改善。??
到2025年,全市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全市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三、主要任務
(一)重點支持和指導家庭開展嬰幼兒照護。
1.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按照《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全面落實女職工180天產假和男職工30天護理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為職工保留工作崗位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
2.落實就業扶持政策。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并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3.加強對家庭科學育兒指導。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婦聯、計生協會等單位和社會組織可根據轄區內家庭對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信息化等方式,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服務者規范提供科學育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逐步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二)大力發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
1.重點發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將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功能的重要內容,保障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用地、用房,引導社會力量在社區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2.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范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
3.采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在加快推進老舊居住小區設施改造過程中,通過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為嬰幼兒照護創造安全、適宜的環境和條件。根據實際需要,在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中,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2025年前,全市城鎮社區基本建有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4.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
(三)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2.積極發揮幼兒園專業資源優勢,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開設托班,招收2—3歲的幼兒,推進托幼一體化建設。
3.鼓勵和支持社區引入社會組織、家政和物業等企業,興辦和運營公益性、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4.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5.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和消費水平,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四)規范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規范注冊登記。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舉辦主體應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機構編制部門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申請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注冊登記范圍內注明“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服務收費政策按照省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加強公示和備案。機構編制部門、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注冊登記制度,嚴格落實信息公示制度,動態管理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準登記后,登記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衛生健康部門備案。
3.嚴格標準、規范,落實安全健康管理責任。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是安全管理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應安全設施、器材及安保人員,對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
4.明確監管責任。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加強對照護服務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的發病率,保障嬰幼兒的身心健康。
5.建立誠信檔案。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必須建立誠信檔案,各監管部門聯合建立違法失信懲戒制度,并由各監管部門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違法信息及時錄入市信用信息平臺。
6.嚴格準入制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虐童等行為實行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五)科學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統籌規劃托育機構。政府要將需要獨立占地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嚴格根據城鄉規劃、常住人口和人口結構變化,科學規劃建設嬰幼兒托育機構。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
2.機構選址適宜安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選址應在自然條件良好、交通便利、居民相對集中、周邊治安狀況良好,符合衛生和環保要求的地方,避開、遠離對嬰幼兒成長有危害的場所。可結合住宅配套設施、商務辦公、教育、科研、文化等建筑綜合設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3.建筑設計科學規范。新建、改建、擴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服務機構管理規范(試行)》以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和國家相關抗震標準的規定。
4.功能設施配套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室內裝修必須符合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要求,按照消防法規、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確定專職或兼職的消防人員。嬰幼兒生活用房(用餐區、睡眠區、游戲區、盥洗區、儲物區等)要符合標準,收托2歲以下嬰幼兒的應設置哺乳(喂奶)室、配乳室。
5.合理配置工作人員。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合理配置具有相應資質的育嬰師、保健員、保育員、營養師、財會、保安等工作人員。法定代表人、相關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及良好的信用記錄和職業道德,無虐待兒童記錄,無犯罪記錄,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通過采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對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內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稅務部門要貫徹落實《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中關于社區托育服務稅費相關優惠政策,為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創造有利條件、提供便捷服務。
(二)加強用地保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并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鼓勵利用低效土地或閑置土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
(三)加強隊伍建設。將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作為急需緊缺人員納入培訓規劃,增強從業人員法治意識、職業道德意識和安全意識。通過返聘教育、衛生健康等機構有經驗的退休人員等措施,充實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隊伍。鼓勵支持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開設嬰幼兒照護類課程,將嬰幼兒安全照護等知識納入教育內容。支持醫療機構和職業院校建立一批嬰幼兒照護、孕期心理健康疏導服務技能培訓基地。深化嬰幼兒照護服務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做好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評價工作,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建設一支品德高尚、富有愛心、敬業奉獻、素質優良的育嬰師、保健員、保育員、營養員、保安員、財會員等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
(四)加強社會支持。加快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母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開辟服務綠色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營造嬰幼兒照護的友好社會環境。
(五)加強信息支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結合嬰幼兒照護服務實際,應用好托育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積極探索應用信息化手段,確保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家庭不間斷,實現線上線下結合,在優化服務、加強管理、統計監測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梳理社會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工作人員,確保開展照護服務工作人員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二)加強部門協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改、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管、稅務、消防、工會、團委、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部門和組織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大力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健康發展。
(三)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示范引領。鼓勵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自發成立行業協會,促進行業自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活動,建設一批示范單位,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不斷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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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嘉峪關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部門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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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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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發展工作部門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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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改委負責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服務收費行為的指導。
市教育局負責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培養。
市公安局負責監督指導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安全防范。
市民政局負責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法人注冊登記的業務指導,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服務范圍。
市財政局負責利用現有資金和政策渠道,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發展予以支持。
市人社局負責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參加社會化職業資格認定工作,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各項勞動保障權益。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優先保障嬰幼兒照護機構和設施建設的土地供應;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審批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
市住建局負責按照國家相關設計規范,確保嬰幼兒照護服務建筑設計滿足規范要求;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建筑的質量監管,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對依法建設的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承擔消防驗收備案管理職責。
市衛健委負責組織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規范,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嬰幼兒照護衛生保健和嬰幼兒早期發展的業務指導。
市消防支隊負責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市稅務局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法人注冊登記;負責對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營行為和飲食用藥安全進行監管。
市總工會負責督促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市共青團負責針對青年開展嬰幼兒照護相關的宣傳教育。
市婦聯負責參與為家庭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市計劃生育協會負責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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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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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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