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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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辦發〔2020〕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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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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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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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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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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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收官之年,為貫徹落實《甘肅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甘肅省污染防治攻堅方案》《嘉峪關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和《嘉峪關市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等文件精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鞏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促進空氣質量持續向好,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從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完善運輸結構和改善用地結構等方面持續發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和依法治污,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主要目標
完成省上下達的2020年度空氣質量考核指標,以及“十三五”期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點工程減排任務。全市空氣質量穩中向好,大氣環境保護水平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相適應。
二、優化產業結構
(三)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根據全省工作進度安排,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的“三線一單”編制相關工作。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新、改、擴建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
(四)嚴控“兩高”行業準入
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遏制盲目重復建設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兩高”行業項目。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實施減量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把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重要條件,以總量定項目。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
嚴格執行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相關規定,加大執法力度,綜合運用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標準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加快“兩高一資”傳統產業升級改造,突出產業鏈延伸。推動鋼鐵、有色金屬、能源、建材等支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支持骨干企業加快技術升級,促進傳統優勢產業規模化、集約化。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
(六)大力培育綠色生態產業
按照《嘉峪關市構建生態產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實施意見》,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前提,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循環農業、中醫中藥、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數據信息、軍民融合、先進制造等十大生態產業,積極規劃建設生態環境產業園區。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企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商務局
三、調整能源結構
(七)有序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根據《嘉峪關市2018-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要求,持續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對于集中供熱難以覆蓋區域,加快實施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在確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潔替代、經濟適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則,綜合采用各類清潔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著力實施“熱源側”和“用戶側”改造,優化供熱管網規劃建設,推進聯網運行,加快老舊管網設施改造和系統升級,降低輸配損耗。結合我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中確定的農村改暖、改炕、改灶、改廚綜合改造任務,繼續實施農村區域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爐煤改氣、煤改電或潔凈煤替代工程,完成2020年省上下達的改造任務。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郊區工作辦公室、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新增天然氣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實現“增氣減煤”。“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需求側管理和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
有效利用各渠道資金,加快配電網建設改造,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提升電網支撐能力,滿足電供暖設施用電需求。支持配電網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和電力設施保護等工作,將地下電力管線建設納入重點工程,加大協調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電公司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
持續加強對煤炭交易中心及二級配送網點的管理,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肅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標準,不斷完善煤炭經營臺賬管理。加強煤質抽檢,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煤行為,杜絕劣質煤流入市場。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八)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通過淘汰拆并、清潔能源改造、環保達標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鍋爐整治任務。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且滿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鍋爐應予以淘汰關閉,并入集中供熱管網。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在落實氣源和供氣量的前提下實施清潔能源改造。集中供熱管網和天然氣管網未覆蓋區域的燃煤鍋爐,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進行鍋爐煙氣達標治理改造;不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偏遠地區,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時無法淘汰或用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鍋爐煙氣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加快完成純凝發電機組供熱改造,開展現役熱電聯產機組擴大供熱范圍技術和經濟論證,啟動核準待建熱電項目的選型優化論證。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在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可按照等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節能環保型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酒鋼公司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九)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
依據我市已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工作要求,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管理,嚴格落實禁燃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配合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十)加強煤炭總量控制
根據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制定煤炭消費指標。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提高電力用煤在煤炭消費總量中的比重。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逐步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重點推動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十二)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
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國家及省上下達的指標。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鼓勵推廣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四、完善運輸結構
(十三)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
大力發展多式聯用,積極推動“公轉鐵”,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進多式聯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現有城市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流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主要以鐵路運輸為主。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十四)加快機動車污染防治
通過新建道路、規劃可行駛路線等方式,制定重型車輛繞城方案,依法明確國三標準及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高污染車輛進入建成區。加快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推動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運輸通道建設遙測點位、工程機械安裝排放監控系統,構建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動源環境監管平臺。推進機動車遙感監測能力建設,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OBD)遠程監控系統。2020年底前,完成柴油車主要通行路段尾氣遙感監測點位建設,建成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并開展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
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省上下達的淘汰任務,并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嚴厲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車輛、不按規定公開機動車環保信息,以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屏蔽和篡改車載診斷系統等違法行為。強化老舊柴油車、燃汽車等高排放車輛監管,全面建立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推進貨運車輛“三檢合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十五)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
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2020年6月底前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劃定工作,并及時公布。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大氣污染“冬防”期間,加強對進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作業的工程機械的監督檢查,每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率達到50%以上。根據全省安排部署,開展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排放調查相關工作,建立分類管理臺賬,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等。鼓勵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對于不具備淘汰條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支持其安裝大氣污染后處理裝置。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六)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率
加快推進城市市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潔能源汽車。加快黨政機關、公共場所、社區充電樁設施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等合作,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新型充換電設施及裝備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究,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動能源結構調整,減少城市交通污染。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七)加快車輛油品質量升級
深入開展汽油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回頭看”,新建設施必須同步配套建設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所有加油站氣液比、排放濃度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測。繼續開展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假劣尿素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清除、徹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五、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十八)實施生態增容工程
繼續加強城市生態增綠減污,降低沙塵、揚塵對大氣環境的污染。制定城市綠地系統建設規劃,鞏固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大力實施“生態立市”戰略,挖掘我市國土空間潛力,持續推進國土綠化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加快推進生態修復治理、防沙治沙、城市綠地更新改造和鄉村綠化美化,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經濟林,積極推進生態種草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提升改造建設城市綠色廊道,鞏固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責任單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九)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全面完成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不再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大力推廣綠色勘查和綠色開采,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矸石山治理。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實施揚塵污染綜合防治
加強對建筑、道路、拆遷、水利、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物料堆場等各類工地及裸露地塊的揚塵污染監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之前要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在市住建局備案,同時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監管人員到位、經報備批準后方可開工,規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需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全市在線監控系統聯網。各類施工場地作業要嚴格執行“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要求,在取得建筑垃圾排放證后,方可按照指定地點傾倒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廢棄物,嚴禁焚燒。對已動土暫時不能施工的建設用地,需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采取抑塵措施。建立年度施工場地清單并進行動態更新,對所有施工場地每月至少檢查1次,確保施工場地揚塵管控措施到位,抽查合格率要達到97%以上。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嚴格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建成區機械化(濕法)清掃率達到70%以上。同時,加強對農村區域道路的揚塵治理,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市市容環境衛生總站、工業園區管委會、郊區工作辦公室
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做好防風抑塵設施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工業企業的粉狀物料或者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倉等方式密閉存儲和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設施進行存儲,并設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防塵設施。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工信局
六、推進工業污染源綜合治理
(二十一)加強各類園區建設管理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工業園區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根據園區實際,完善園區天然氣管網和供熱設施,鼓勵企業采用天然氣、自建電熱以及引進第三方熱源等方式進行清潔取暖。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責任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工信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二)推進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開展嘉峪關宏晟電熱有限責任公司2×125MW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積極推動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甘肅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計劃》,積極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積極探索適合企業實際的技術改造路線。支持鋼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創新技術,鼓勵行業協會搭建交流平臺,促進成熟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責任單位:酒鋼公司、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十四)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整治
深入開展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整治工作,繼續按計劃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積極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單,按要求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開展深度治理。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五)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
按照《嘉峪關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深入推進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有機溶劑,涂裝行業推進非溶劑型涂料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VOCs排放;包裝印刷行業推廣環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閉廢氣收集系統,實施有機溶劑回收利用。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2020年,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完成省上下達我市VOCs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六)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
積極落實《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按照生態環境部《消耗臭氧層物質監管指南(試行)》要求,以及省上工作安排部署,將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監督檢查工作納入年度生態環境工作計劃,并根據計劃對ODS生產、銷售、使用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充分利用“12369”投訴舉報信息、網絡信息挖掘涉ODS違法線索。對發現的涉ODS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深入開展面源污染治理
(二十七)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嚴格落實禁燒規定,嚴禁焚燒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將“四個”禁燒監管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各有關職責部門及責任人,嚴厲查處各類焚燒行為,加大日常監督頻次,要發現一起,問責一起。堅持堵疏結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省上下達的任務指標。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責任單位:郊區工作辦公室、市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雄關街道辦事處、市市容環境衛生總站、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八)加強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強化餐飲業油煙治理。新建餐飲項目要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做好油煙治理措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嚴禁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油煙污染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餐飲服務經營企業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使用清潔能源,嚴肅查處擅自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全面開展露天燒烤規范和整治,依法取締占用城市及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的流動攤點,堅決查處固定門店室外設爐灶進行露天燒烤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
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依據《嘉峪關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在已確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和時段內,繼續加強煙花爆竹的燃放監管。要持續加大對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規定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雄關街道辦事處
八、實施重大專項行動
(二十九)開展大氣污染“冬防”攻堅行動
按照《嘉峪關市2019-2020年度大氣污染“冬防”工作方案》,扎實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散煤管控、揚塵防治等重點工作,深入開展大氣污染“冬防”攻堅行動。根據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及時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2020-2021年度“冬防”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污染源的集中監管,確保取得明顯成效。市大氣辦要組織成員單位成立檢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冬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大氣辦成員單位
(三十)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
繼續按照《嘉峪關市開展涉氣“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對列入整治清單的“散亂污”企業,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杜絕“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
(三十一)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根據《嘉峪關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柴油貨車尾氣超標排放、銷售不達標油品等違法行為。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環保部門聯網。2020年底前全市完成省上下達的柴油貨車治理任務。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三十二)開展工業窯爐治理專項行動
根據《嘉峪關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在拉網排查和已建立的各類工業窯爐管理清單基礎上,不斷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鼓勵工業窯爐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九、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十三)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
提高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逐步開展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提高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逐步開展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氣象局、市大氣辦成員單位
(三十四)落實企業應急減排措施
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污染源清單,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嚴格落實相應級別的應急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氣危害。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對水泥等重點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并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三十五)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法規制度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甘肅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等法規制度,切實落實環保監督管理、排污許可管理、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環境執法和環境質量信息公開等五項環保工作制度。按計劃完成各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對未持證排污、未按證排污的行為,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大氣辦成員單位
(三十六)拓寬投融資渠道
市級財政支出向藍天保衛戰傾斜,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空氣質量預警預報系統建設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大氣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配合單位:市大氣辦成員單位
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清潔取暖和產業升級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和節能改造。將“煤改電”超出核價投資的配套電網投資納入下一輪輸配電價核價周期,核算準許成本。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銀監分局
(三十七)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執行省上制定的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居民采暖用氣按民用價格執行,減少燃氣輸配中間環節,降低用氣成本。執行省上制定的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根據條件建立采暖用電的市場化竟價采購機制。對電極式蓄熱儲能集中供熱項目,實行“大工業峰谷分時電價+直購電交易”支持政策。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落實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建立高污染、高能耗、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大幅提高電價。加大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完善貨運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大力支持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落實節能、新能源車減免車船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十一、夯實大氣環境管理
(三十八)提升空氣質量監測能力
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精準管控,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全市網格化精準監控與決策支持系統項目,實現“定向監控、限時治理、及時見效”的管理目標,為大氣污染防治精準施策提供決策依據,實現從“人防”到“技防”的轉變。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大氣辦各成員單位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省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第三方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干預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以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九)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創新環境監管機制,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強化各部門環境管理主體責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推進聯合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重點加強對工業窯爐、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揚塵管控等執法監管,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撤銷相關企業車輛產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強制性產品認證。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監督檢查、交通運輸部門督促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或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十)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
按照“屬地管理、全面覆蓋、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街道(鄉鎮)為主,部門聯動,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總方針,進一步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形成排查摸底、宣傳動員、立行立改、綜合執法、調度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真正發揮網格化監管作用,有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雄關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
(四十一)強化科技支撐
按計劃開展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為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撐。加強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柴油機(車)排放凈化、環境監測,以及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等方面的技術研發。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等方面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氣象局
十二、明確責任,加大宣傳力度
(四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及本單位、本部門具體詳細、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靠實部門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同時要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強大合力,積極配合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完成各項工作,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十三)強化監督檢查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各相關部門執法督查重點,對安排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情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機構和成員單位履職盡責情況,以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涉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四十四)加大考核問責
嚴格落實預警通報和考核問責機制,對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且有可能影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年終考核的單位及時發出預警,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務的單位,由市大氣辦給予通報批評。對因玩忽職守、不作為、慢作為等原因導致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無法有序推進,被上級部門約談或考核扣分的單位給予責任追究,并提出問責建議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予以問責。
(四十五)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整合信息資源,規范發布模式,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相關信息公開的實效性、權威性。重點排污單位應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及時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
(四十六)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積極倡導綠色生活,大力推行綠色消費,鼓勵綠色出行。做好《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的宣傳工作,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責任,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宣傳環保工作的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形成社會監督、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努力營造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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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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