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
?
?
?
嘉政辦發〔2020〕6號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
救援預案的通知
?
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已經市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
嘉峪關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我市油氣管道長輸事件,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油氣管道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能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甘肅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嘉峪關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嘉峪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長距離輸送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本預案所稱的管道突發事件是指管道在運行、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等進程中發生的泄露、火災、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多方聯動,協同配合,高效處置。
1.5事件分級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包括本數)死亡(含失蹤);
重傷、中毒100人以上(包括本數);
(3)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1.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事件(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包括本數)30人以下(不包括本數)死亡(含失蹤);
重傷、中毒50人以上(包括本數)100人以下(不包括本數);
(3)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50000人;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1.5.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事件(Ⅲ級):
(1)造成3人以上(包括本數)10人以下(不包括本數)死亡(含失蹤);
(2)重傷、中毒10人以上(包括本數)50人以下(不包括本數);
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需緊急轉移安置100-5000人;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1.5.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事件(Ⅳ級):
(1)造成3人以下(不包括本數)死亡(含失蹤);
重傷、中毒10人以下(不包括本數);
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100人;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2.應急預案體系
2.1成立市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總值班室、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郊區工委、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信訪局、文殊鎮政府、峪泉鎮政府、新城鎮政府、市總工會、酒鋼(集團)公司、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輸油氣分公司組成。
2.2主要職責
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全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中應急救援有關重大問題,啟動油氣管道應急響應,協調調動相關部門和管道企業有關搶險隊伍及救援裝備物資,保障救援需要,做好突發事件輿論引導。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組織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及網絡輿情監控等。
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應急值守、綜合協調、突發事件信息報送以及轉辦、督辦市政府領導對突發事件的批示和要求。
市發改委:負責指揮部相關日常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進行匯總處理;及時提供事件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根據事件響應級別,參與事件調查處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油氣泄漏、火災、爆炸的緊急撲救處置方案;組織指揮消防人員進行現場處置及傷亡人員的搜救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協助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次生事故的預防和應急工作。負責做好帳篷、棉衣、棉被、照明和取暖設備等救災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保障救災應急物資供應渠道暢通。根據政府授權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市公安局:對現場人員疏散、警戒、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控制事件有關責任人員,參與事件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的應急監測,監督指導相關責任單位做好外環境污染的處置工作,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實時監測、報告和處置,測定事件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提出相關應急處理方案,對可能引發的水體、土壤污染事件中長期影響進行評估等。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部署相關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時轉運傷員,安排相關醫院開辟綠色通道,組建專家救援隊伍,協調相關藥品及設備的配置。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因油氣長輸管道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監控事故現場對鄰近地下供氣、供水、供熱管網的影響,做好應急保護工作等。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管道的檢測和應急處置工作,監測突發事故造成油氣管道相關特種設備隱患,提出現場緊急處置技術方案。
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征用調集救災車輛,搶險人員的運送等。
市民政局:負責接受社會募捐和物資援助,保障社會捐助救災應急物資供應渠道暢通等。
市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工作,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風向、氣壓、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等。
市財政局:負責將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撥付資金實施救援等。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開展事故引發地質災害調查和災害損失評估,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根據險情變化提出應急對策等。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承擔受災人員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供應,保證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等。
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郊區工委:負責各自區域內人員疏散撤離、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
市水務局:負責收集整理發布突發事件水情、險情和搶險救援工作等信息,負責應急水源調配,協調相關供水企業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保障供水。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收集核查農業災情,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開展農業設施災害評估和災后生產自救工作。
文殊鎮政府、峪泉鎮政府、新城鎮政府:負責各自區域內農業災情報告、災情評估,受災村民的疏散、撤離及農業基礎設施的恢復和災后農業生產自救等。
市信訪局:負責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事故引發的社會穩定和矛盾化解工作,盡快平息事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在突發事件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或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受到傷害的職工,設立快速通道,特事特辦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負責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及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市總工會: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調查和善后相關工作。
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應急供電、電力恢復工作等。
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輸油氣分公司:負責立即啟動本企業管道事件應急響應,及時報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事件危害,配合實施事件搶險救援。
2.4指揮部工作組職責
2.4.1搶險救援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消防救援支隊、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輸油氣分公司、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酒鋼(集團)公司、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配合。負責組織、指揮搶險隊伍救援傷亡人員、滅火、堵漏、排險等;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防化學傷害、環境監測等安全監護,防止次生災害。
2.4.2醫療救護組
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市第一人民醫院、酒鋼醫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衛生應急指揮與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中心配合。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員,依據事故特性、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危重傷員時,迅速轉送至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接診、轉送病人的記錄,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4.3治安警戒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郊區工委、市交通局、文殊鎮政府、峪泉鎮政府、新城鎮政府配合。負責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布置安全警戒,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保護事件現場,協助事件調查。
2.4.4后勤保障組
由市政府牽頭,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征用調集救災車輛,組織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人員輸送,提供臨時救援避災場所,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落實現場應急物資、交通運輸、食品供應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2.4.5事故調查組
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牽頭單位,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政府總值班室、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輸油氣分公司等單位及有關專家參加。負責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所列事故等級和調查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收集現場有關事件物證;對事件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件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件調查報告。
2.4.6善后工作組
由市政府牽頭,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市郊區工委、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輸油氣分公司配合。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死難者的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事件傷亡人員治療和撫恤;對在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在搶險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的場地,給予財政補償。對損毀建(構)筑物、設施設備進行監測鑒定,監督指導責任單位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2.4.7專家組
市指揮部成立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專家組,專家組為本市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咨詢與建議。
2.4.8新聞信息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民政局、市政府總值班室配合。負責統一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及時報道應急處置工作相關情況;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負責輿情的監控、收集、研判和引導及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3.預測預警
3.1信息預測
管道企業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油氣管線巡檢制度,對發現威脅管道生產安全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排除。市發改委和管道企業要建立油氣管道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機制,對油氣管道重大危險源和可能造成突發事件或其他災害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對可能造成突發事件的及時上報。
??3.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3.3預警發布
市應急指揮部經監測、預測和會商認定將出現達到預警級別標準的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發布預警信息。
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由省油氣管道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發布。
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由市油氣管道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發布,并做好應急響應。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4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Ⅰ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由省、市應急指揮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進行應急處置,市政府按照省政府應急指揮部要求密切配合,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響應各項準備工作。Ⅲ級應急響應、Ⅳ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開展應急處置。
4.事件報告
管道企業發現或接到管道保護突發事件信息后,第一時間派員前往現場核實情況,除按火災事故等規定報警外,應當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總值班室接到Ⅳ級以上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件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單位名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以及事件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4.1通訊聯絡
應急報警電話119 ??110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值守及事故接報電話:12350
市政府總值班室電話:0937-6328025
5.應急處置
5.1先期處置
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油氣管道企業應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響應,組織進行先期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同時應迅速核實事件準確信息,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總值班室在接到事件信息及現場搶險救援相關情況后,對事態進行研判,及時將信息報告市應急救援指揮部,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先期處置,調度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處置,控制災情。
5.2現場應急處置
(1)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工作組及相關成員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
(2)發生事故的企業要迅速切斷油氣來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迅速撤離、疏散現場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相鄰裝置、設備,嚴禁一切火源,切斷一切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并盡快采取能量隔離、工藝措施,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好社會治安,同時做好撤離人員生活安置工作;
(4)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加強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5)事故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調集急救車輛、醫護人員和醫療設備,進行現場醫療救治和傷員轉運;
(6)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域,對事故現場和周邊地區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境監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發出警報;
(7)保護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水源地、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8)對需要疏散的周邊居民,各工作組應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做好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噪音等人身傷害。
6.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規定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給予補償。消除突發事件影響,保持社會穩定。
7.調查評估
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執行。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對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評估報告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
8.物資裝備保障
8.1隊伍保障
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以管道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設施,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積極開展救援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公安、消防隊伍是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相關企業及其他群眾性應急隊伍是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補充力量。
8.2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的大型機械等物資裝備由管道企業負責提供,搶救用的運輸車輛由市交通局負責協調保障。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協調保障。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根據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由油氣管道企業建立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做好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8.3資金保障
油氣管道企業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市財政設立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專項資金,為應急救援提供資金保障。
9.預案演練
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嘉峪關市油氣管道保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市應急管理局、管道企業配合開展管道保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
10.宣教培訓
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管道保護突發事件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
11.責任與獎懲
對在管道保護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制訂、管理、解釋。
12.2預案修訂
本預案根據需要適時組織修訂。
1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管道企業和各部門應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
?
?
?
?
?
?
?
?
?
?
?
|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