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補助獎勵辦法(試行) 》的通知
嘉政辦發〔2019〕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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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補助獎勵
辦法(試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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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補助獎勵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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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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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補助獎勵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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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大我市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力度,有效減少廢舊農膜污染,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 第一條??鼓勵農戶、合作社和農膜加工企業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實行“以舊換新”政策,每4公斤舊地膜兌換1公斤新地膜。
????第二條?支持社會興辦農膜回收加工企業,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加工利用,對新建達到省級標準農膜回收加工企業,一次性給予建設補助5萬元。
? ?第三條??鼓勵農膜回收加工企業、回收企業建設廢舊農膜收購站(點),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工作,對建設符合我市農村區域布局,達到省級標準的農膜收購站(點),一次性給予補助2萬元。
????第四條 ?支持農膜回收加工企業、回收企業開展廢舊農膜“以舊換新”工作,按4公斤舊地膜給予1公斤新地膜補貼,并對回收的廢舊地膜每噸給予100元回收環節補助。
第五條?鼓勵農機專業合作社、初級加工廠、收購網點和農戶購置新型高效地膜撿拾機械。根據撿拾機械使用效果,在國家農機綜合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一定的補助,總補貼金額達到總價款的60%。
第六條?各村委會承擔本村區域內廢舊農膜回收工作,督促監督農戶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對完成回收整治標準的村委會,根據當年覆膜面積每畝給予1元整治獎勵資金。
第七條??鼓勵推廣可降解地膜,對積極推廣可降解地膜的組織和個人,根據推廣使用效果,可給予一定數量的獎勵。
第八條?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以舊換新”地膜的采購工作,必須公開采購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性大于12個月的高標準地膜。
第九條??符合條件的農膜回收加工企業或回收企業,自行向鎮政府提出申請,鎮政府同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實地審查后上報市農業農村局,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審核匯總后報市財政局核撥補助獎勵資金。
第十條? 本辦法所列補助、獎勵總體規模,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共同確定。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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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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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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