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貫徹落實 <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 的意見》的通知
嘉政辦發〔2019〕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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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
意見>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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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的意見》已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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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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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
機制的實施意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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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革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9〕1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貫徹落實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要求,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在國家、省級確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提高市級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承擔。
1.增加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
根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年齡,分段加發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如下:65—69周歲每人每月3元,70-74周歲每人每月5元,75-79周歲每人每月10元,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因80周歲及以上城鄉居民已享受政府加發每人每月25元以上的高齡補貼,故本次不再對80周歲及以上人員高齡補貼進行調整。今后,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地方財力狀況,適時提高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2.加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
對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居民,加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自2008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含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下同)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一年,每月加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5元,其中:省級財政補貼2元,市級財政補貼3元,隨本人養老金發放。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農保)的繳費年限不作為計算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在落實國家、省級確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市級基礎養老金調整由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以后年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提出全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方案,報請市委、市政府確定。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在原有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11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從2019年1月1日起,增加2500元和3000元兩個繳費檔次。從2020年起,將最低繳費檔次提高到300元。今后將視城鄉居民收入情況適時提高最低繳費檔次,切實增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
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地方財力狀況,適時、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繳費。
1.建立繳費激勵機制,提高城鄉居民繳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城鄉居民早繳費、選高檔。對選擇400元及以下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至2000元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60元;對選擇2500元和3000元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90元;對選擇2000元及以下繳費檔次的人員,保持市級財政按照個人繳費額50%進行補貼的政策不變;自2019年1月起,新增繳費檔次中2000元以內的部分,市級財政仍按照個人繳費額的50%進行補貼,對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市級財政按照每增加100元補貼5元的標準給予定額繳費補貼。
2.參保人員當年沒有繳費,以后年度再進行補繳的,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同時,對于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達60周歲的農村居民以及在2026年6月30日前到達60周歲的城鎮居民(戶籍以首次參保時的戶籍性質為準),可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年度進行一次性補繳,補繳部分按規定享受市級財政繳費補貼,此期限后再進行一次性補繳的城鄉居民,補繳部分不享受各級政府繳費補貼。
3.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力度。
4.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五)困難群體繳費檔次及補貼辦法。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特困人員、農村計劃生育“兩證戶”等困難群體,暫保留100元個人繳費檔次,并由市政府按照最低繳費標準為其代繳個人繳費,所需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六)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按照基金預算支出數留足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村干部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金)后,在當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個人繳費收入資金(包括個人繳費、各級財政繳費補貼、集體補助以及利息收入)上解到省級財政專戶,根據基金結余情況,適時增加投資運營資金額度,確?;鸢踩暾捅V翟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明晰工作職責,協作配合,緊密銜接,切實把政策落實到位。人社部門要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社會保障卡發放、個人權益記錄、繳費補貼資金的認定與申撥、待遇領取資格確認、按時足額發放待遇等工作,為參保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經辦管理服務。財政部門要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調整和補貼資金相關預算編制工作,落實配套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
(二)健全完善機制。各有關部門要逐項落實政策,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市工作實際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相關標準和政策調整時,應及時向上級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三)做好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主動探索創新宣傳方式,積極運用微信、手機APP等新媒體開展宣傳,切實把政策原原本本向群眾講清楚,調動他們參保續保、多繳費、長繳費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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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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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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