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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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辦發〔2019〕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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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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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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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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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
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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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決策部署,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著力改善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服務能力,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根據司法部和省政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圍繞直接面向群眾和企業、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不斷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方式,積極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探索,切實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以更快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為導向,聚焦影響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進一步提高試點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堅持高效便捷。優化服務流程,完善便民服務措施,試點措施要讓群眾和企業看得見、聽得懂、用得上、得便利。
——堅持統籌謀劃。加強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信用體系建設、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證照分離”等改革措施的銜接,充分發揮各項制度疊加效應,為深化改革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堅持平穩有序。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領域和服務事項為重點,以點帶面、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組織試點工作,確保工作推進依法有序、安全平穩,風險總體可控。
(三)工作目標?
選取有代表性的證明事項作為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進一步從制度層面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通過試點先行、積極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標準和規范。
二、試點范圍
在全市各單位、各部門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財產安全的證明事項外,各單位、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試點的證明事項并向社會公布。
三、試點任務
本方案所指證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在依法向行政機關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事項時,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觀事實或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有關材料。本方案所指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各單位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確定告知承諾適用對象,明確“哪些人”可以承諾。實行普遍承諾制,對已經公示可以實行承諾的事項,申請人均可采用承諾制。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申請人不愿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法律法規要求的證明。
(二)梳理確定告知承諾事項清單,明確“哪些事”可以承諾。各部門要根據全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和工作實際,認真梳理確定本部門實行告知承諾制試點的事項,科學編制告知承諾事項清單。非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財產安全的事項,均可研究確定是否實行告知承諾制。
列入以下目錄的事項應當實行告知承諾制:
1.市新聞出版局。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不含商標、票據、保密印刷類審批);印刷業經營者兼營包裝裝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審批(不含商標、票據、保密印刷類審批)。
2.市司法局。律師執業資格申請初審;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證辦理;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變更;進行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申請。
3.市環衛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4.市公安局。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5.市運管局。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證核發。
6.市衛生健康委。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醫師執業注冊辦理。
7.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權利人及不動產共有方式登記。
8.市市場監管局。住所(經營場所)工商登記注冊;預包裝食品銷售許可;小餐飲、小食雜、食品小作坊經營許可。
除以上所列部門及其事項外,其他部門要全面梳理本部門負責的許可審批、確權登記、申請救助等各方面證明事項,以證明材料“能減則減、主動核查”為原則,篩選確定可以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
(三)細化證明事項承諾目錄,明確“哪些證明”可以承諾。各部門對本方案已經列出和部門自行列入承諾事項清單的依申請類事項所需的具體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梳理,列清其中可以用承諾代替證明的材料目錄,切實明確該項依申請類行政許可事項中具體哪些證明材料可以用承諾代替。
各單位梳理出的承諾事項清單和承諾代替證明目錄要及時報市司法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列入全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目錄,并在一次性告知書和辦事窗口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四)修訂證明事項告知文書,明確“是否知曉”的問題。對相關許可類事項的一次性告知書進行修訂,對證明事項材料目錄進行調整,著重突出其中可以用告知承諾代替的證明事項,以醒目方式進行提醒并要求申請人簽字,確保申請人全面知曉。
(五)規范告知承諾工作流程,明確“怎么操作”的問題。對各項依申請類行政事項進行梳理,對其中已經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進行流程再造,明確辦理步驟及辦理流程,及時修改制作完善辦事指南及流程圖。
(六)制作告知承諾規范文書,明確“怎么承諾”的問題。按照內容完備、邏輯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書面承諾的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要在各單位對外服務場所和部門網站上公示,方便申請人索取或下載。
(七)建立核查工作制度,解決承諾“是否真實”的問題。各部門要針對承諾證明事項的特點,分類制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核查標準、核查方式,對申請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梢酝ㄟ^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予以核實。確需進行現場檢查的,要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避免檢查擾民。
(八)開展承諾制試點落實專項檢查,解決承諾制“是否落實”的問題。一是自我監督。各部門綜合監督機構或指定機構要做好對本單位落實告知承諾制情況的專項檢查,采取定期全面檢查或隨機抽檢的方式開展監督,確保承諾制落實到位。二是外部監督。各部門相關辦事窗口要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郵箱、網絡申訴等投訴渠道,告知申請人對行政機關不落實告知承諾制的申訴途徑。三是專門監督。市司法局、政務服務管理局要根據需要對全市各相關部門落實告知承諾制情況進行不定期專項檢查,對其中落實不到位的要提出監督意見,督促整改。
(九)進行聯合失信懲戒,切實解決好“承諾欺詐”問題。充分發揮誠信體系建設成果和嘉峪關“誠信紅黑榜”作用,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經查實確認承諾不實,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申請人,行政機關要撤銷相關許可決定、進行依法處理,對其中情節嚴重的要列入“黑榜”進行公示。
(十)完善部門承諾責任,切實明確“怎么負責”的問題。修改完善追責制度,保護試點單位積極性,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出現問題的,要認真分析原因區別對待。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較大失誤造成較大及以上后果的,依照黨紀政紀進行問責。對因客觀原因、系統風險等造成核查不及時、不到位,導致承諾事項出現較大以下問題和損失的,由行政單位相關會議研究后,可以進行免責處理。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并于6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和選取的承諾事項報市司法局。確因責任重大、情況特殊、無法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的單位,要作出書面說明。
(二)組織開展試點。試點時間為半年,試點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積極有序開展工作,切實完善試點工作制度、編制試點事項目錄、加強試點工作落實,確保試點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三)總結經驗做法。試點單位要在10月底前,對試點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規范、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市司法局。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我市打造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意義。市司法局要切實做好對試點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促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試點任務和工作步驟,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二)鼓勵探索創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標準化規范化。要廣泛收集群眾和企業對試點工作及成效的評價意見,持續改進工作,不斷提升群眾和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
(三)做好考核評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告知承諾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把告知承諾制工作作為改善營商環境的重點工作進行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情況,將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從嚴考核。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上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
(四)營造濃厚氛圍。各有關單位要充分運用辦事大廳、電視報刊、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加強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和承諾事項的宣傳和引導。要及時準確發布信息,確保社會公眾和申請人廣泛知曉、共同監督,合力鞏固“放管服”工作成果,進一步營造優質高效、便民利民的良好政務環境。
|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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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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