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嘉峪關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辦發〔2019〕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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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嘉峪關市醫療衛生行業
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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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關于改革完善嘉峪關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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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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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改革完善嘉峪關市醫療衛生行業
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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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革完善我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9〕38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著力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監管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構建以分級診療制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民醫保制度、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綜合監管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推進健康嘉峪關醫療建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分工明確、科學高效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涵蓋全行業、全流程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整合執法力量,建立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制化、規范化、常態化。為建設健康嘉峪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明確監管主體責任
(一)加強黨的領導。督促監管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醫療衛生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醫療衛生機構黨組織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黨組織建設。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堅持不懈整治“四風”,加大醫療衛生行業反腐敗力度,凈化醫療衛生機構政治生態,筑牢監管底線。
(二)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政府在法治建設、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政府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集中醫療衛生行業監管職能和責任,完善部門權責清單,明確監管職責,認真開展相關執法監督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負責統籌綜合監管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衛生健康委按屬地管理原則對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落實監管職責,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對履責不到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職能部門責任。(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醫保局、人民銀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分局、酒鋼公司和中核四0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規范服務、服務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服務質量和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機制。督促各級醫院要按照《嘉峪關市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嘉政辦發〔2018〕134號)要求,制定醫院章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規范內部治理結構、管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各環節自律建設,切實提高誠信經營水平。(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積極培育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引導和支持其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在制定行業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執業行為和經營管理、維護行業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探索通過法律授權等方式,完善行業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健全醫療衛生質量、技術、安全、服務評估機制和專家支持體系。2019年,加強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尤其在醫療風險高,醫療技術要求高的專業成立市級質量控制中心。2020年,參照省級質量控制中心技術標準,對取消準入的醫療技術進行抽查考核。(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責任分工負責)
(六)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督。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進普法教育,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意識,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建立完善醫療衛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和獎勵制度,鼓勵廣大群眾通過“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醫療衛生行業違法情況。完善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發揮媒體監督作用,發揮專業機構和中介組織的技術支撐和社會監督作用。(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加強全過程全行業監管
(七)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要素監管。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部門按職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堅持高效、便捷、利民原則,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下放事項的制度指引,加大培訓力度和督促檢查,切實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強化國家衛生技術評估支持力量,發揮衛生技術評估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臨床準入、規范應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決策支持作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監管。推行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制定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的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辦法。嚴格做好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驗收工作,通過信息化實時監管、不定期現場巡查等手段,加強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配合)
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全面實行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醫師必須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開展特殊醫療技術或診療行為應按規定取得相應資質證明文件。護士執業應取得《護士執業證書》。醫師和護士開展多機構執業,應按要求做好備案。其他醫技人員從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依托信息化監管手段,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繼續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等相關制度執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醫療衛生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行為納入醫療衛生行業信用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配合)
加強醫療技術監管。嚴格按照國家醫療技術管理標準要求,分類管理醫療技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主動公開醫療機構限制開展的醫療技術、通過備案開展的醫療技術等信息,并核查其治療效果和醫療事故發生率等情況。(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八)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完善全市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建設和組織體系,健全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協同行業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各級醫療機構規范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依照現行醫院評審標準開展醫院評審工作。以醫療機構自我質量管理為基礎,健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機制,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調整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指標、評價方式,通過日常信息化監測和必要的現場檢查,實施外部質量控制,加強對傳染病防控、放射性危害防護、抗生素使用、醫療廢物管理等重點部門、重點專業、重要崗位、關鍵環節、高風險人員的監管。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實行同等標準。(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按照職責分工)
加強對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充分發揮臨床藥師作用,落實處方點評制度。規范藥品、醫用耗材采購流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強化藥事管理,規范處方審核、調劑工作,促進合理用藥。加強藥學服務能力建設,開設藥學門診,開展家庭藥師簽約服務,更好滿足患者安全用藥需求。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和對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的跟蹤監控制度,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進一步完善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制度,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強化對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監管。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破除以藥養醫機制,落實藥品、耗材采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機制等情況,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對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負債、對外投資、資金結余使用等加大監管力度。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鉤。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審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醫保局配合)
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余用于分紅或變相分紅。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負責)
加強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激勵約束機制。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能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嚴格按照原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開展醫療機構綜合考評工作的通知》(甘衛發〔2017〕188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對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進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對醫療機構服務數量、質量以及與醫保相關的診療行為進行綜合評分,考評結果作為醫保撥付、總額決算和財政補助的重要參考。(市醫保局、嘉峪關市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配合)
(十)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重點監管資金使用效益、滿足群眾健康需求情況。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將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情況與等級評審、績效評價等掛鉤。(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強化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執業監管,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承包科室、虛假廣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行為。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將打擊非法行醫納入各級政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統一部署、嚴厲打擊。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平安醫院建設。依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做好醫療糾紛預防、醫療糾紛處理、醫療損害鑒定與賠償及相應法律追責等工作,依法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十二)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重點打擊開展保健品非法營銷、健康體檢中心出具虛假報告、養老機構虐待老人等違法行為。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加強對保健品、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2019年,在醫養結合機構、健康+旅游、中醫藥養生等行業中評選出一批示范企業(點),引領行業規范發展。2020年,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我省健康產業規范化發展基本標準。(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醫保局、嘉峪關銀保監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信息化綜合監管機制
(十三)建立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加大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入,加速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并鼓勵民營醫療衛生機構使用該系統,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應用,實現動態監管。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每年開展一次“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檢,抽檢結果在衛生健康委網站及主流媒體向社會公示。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實施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強化在線監測,推進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的應用,進一步規范監督執法行為。(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完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體系,建立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嚴格落實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制度,對有不良執業行為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記錄不良執業行為積分。(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信息化監管機制。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監測評估網絡。依托醫療服務智能監管系統,對實時數據進行深度挖掘分析,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檢查、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自動識別違規問題,自動生成預警指標,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行為動向和違法違規風險進行預測預警。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按照“一格多員、一員多能”的思路對各類網格員進行整合,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加強業務培訓,做到“定格、定員、定責”。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完善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處罰后復查,解決監管部門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監管實效。(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五)規范醫療衛生行業行政執法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檢查形式、執法流程、執法文書制作、執法結果公示等內容,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塑造法治政府形象,維護政府公信力。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根據省上相關規定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程序。(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主體、公開事項和時限要求。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多種渠道,定期公開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信息、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定期公示門診服務人次、住院服務人次、醫務人員執業資質等。衛生健康委每季度在網站主頁公開各醫療機構醫療技術運用情況、醫療事故、投訴舉報、質量比對結果、檢查、考核評估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專科設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的掛鉤機制,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的掛鉤機制,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保障落實
??(十八)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單位及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協調推進。嚴肅查處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國家公職人員依照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對黨員領導干部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震懾。(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負責)
(十九)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定期對各醫療機構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對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醫療機構和部門,進行不定期專項督察。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和各醫療機構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標準體系。完善醫療衛生執業資格、資源配置、服務質量、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等全流程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針對“互聯網+醫療健康”等醫療衛生服務新技術、新設備、新業態等,加快標準制修訂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一)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充分發揮行政管理人員、執法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專業優勢,不斷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推進綜合監管隊伍專業化、規范化、職業化。加強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大力推進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范化建設,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及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等,繼續由市級財政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通過現行渠道安排。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充分調動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和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執法隊伍作風和紀律建設,強化規范文明執法,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于擔當的監督執法體系。(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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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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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1.市衛生健康委依法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管,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和行為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行政審批和監管,牽頭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衛生服務監管和績效考核。
2.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人民銀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負責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3.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各類擾亂醫院秩序、傷害醫務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犯罪活動,配合加強平安醫院建設。
4.市民政局負責醫療衛生類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5.市司法局負責指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專家庫建設。
6.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和專項資金監管。
7.市人社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有關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的監管。
8.市編辦做好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機構設置工作。
9.市商務局負責外商投資醫療衛生機構(限于合資、合作)設立及變更事項的審批。
10.市審計局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
11.市稅務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稅收管理。
12.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價格監督檢查,醫療廣告等的監督檢查。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和質量監管,負責執業藥師的管理。
13.市醫保局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會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按照職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14.軍隊、武警衛生部門負責軍隊、武警醫療衛生機構和服務監管。
15.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等單位依職責配合做好公共衛生服務監管相關工作。
16.酒鋼公司、中核四O四公司、市衛生健康委依照職責負責所辦醫療機構監管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
17.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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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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