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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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發〔2019〕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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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
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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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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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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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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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造文明和諧、美麗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將“門前五包”納入城市管理體系,根據《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嘉峪關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醫院、個體工商戶以及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公共廣場、景區景點、停車場等,其主體單位為“門前五包”的責任單位,按本辦法規定承擔和履行“門前五包”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部門協同、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門前五包”責任區域指責任單位臨街區域,橫向為建(構)筑物沿街的總長,相鄰單位有空檔的以二分之一間距為界;縱向為建(構)筑物(包括圍墻)的墻基至非機動車道同側道牙石,無非機動車道的,延伸至道路中心線為界。每個單位的具體責任范圍由三區(機構改革后三區職責由街道辦事處承接)界定。
第五條??“門前五包”責任單位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醫院、駐嘉單位管理區域,由本單位負責。
(二)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寫字樓、小街巷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居民小區、小街巷由所屬社區負責。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寫字樓由業主單位負責。
(三)攤點、商店、超市、飯店、賓館、寫字樓、出租房、營業網點、集貿市場、商場、展覽展銷等經營服務場所,由經營者、管理者或者所有權人負責。
(四)公園、景區景點、文化、體育、娛樂等場所,由管理者或者經營者負責。
(五)公共綠地、景觀功能區由市林草管理部門負責。
(六)機場、車站、停車場、加油(氣)站管理區域及公路、鐵路沿線,由經營者或者管理者負責。
(七)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門監督建設單位負責。
(八)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由園區主管部門負責。
(九)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所轄區域由鎮人民政府負責。
第六條??“門前五包”內容是指責任單位在責任區域內包衛生、包秩序、包文明、包綠化和包安全。
(一)包衛生:責任區域內地面、墻體干凈,無隨地吐痰、便溺,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丟果皮、果核、煙蒂、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塑料袋、包裝袋等廢棄物;垃圾容器等公共設施完好;責任區域內無存留垃圾;冬季以雪為令,雪停即掃,及時清除責任區域內的積雪、積冰。
(二)包秩序:保持責任區域內秩序良好,無違法搭建建(構)筑物及棚、亭、傘、架、圍欄,無擅自設置廣告欄(板),門頭牌匾符合城市管理規定;無店外經營、占道經營,亂堆亂倒、亂搭亂掛;因舉辦會展、節慶、文化、體育、旅游公益宣傳等活動確需張貼、懸掛、散發宣傳品的,應當經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批準后按規定的要求張貼、懸掛、散發,并在期滿后及時清除。
(三)包文明:建筑物立面和門窗店面無亂貼亂畫,立面保持整潔,玻璃墻體明亮,門窗保持潔凈;一店一牌,保持內容健康,文字規范,整潔美觀,門頭牌匾和建筑物的夜景燈光按城市管理要求設置,按規定時間啟閉;規范各類商業和便民廣告。
(四)包綠化:不得自行修剪、種植及改動責任區域內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禁止攀折樹木、踐踏草坪、破壞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擅自占用綠地;不得將垃圾、污物倒入綠化帶和樹穴內;禁止在樹木上私拉電線照明、牽繩、釘釘子掛物。
(五)包安全:自覺搞好防盜、防火、防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處理;禁止擅自遷移或破壞供水、排水、供熱、供氣井蓋(篦)、垃圾箱、照明設施等。
第七條??責任單位要及時制止違反“門前五包”的行為,對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及時向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進行反映。
第八條??三區(機構改革后三區職責由街道辦事處承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為本行政區劃內“門前五包”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本區劃內“門前五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本區劃內“門前五包”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和考核,制定常態督查、考核、表彰獎勵等工作機制并組織實施。按照網格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機制進行常態化管理,對違反“門前五包”行為,經教育拒不改正的報告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門前五包”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做好與有關部門的銜接、協調工作。
(四)負責本區劃內“門前五包”工作的業務培訓。
(五)將“門前五包”管理納入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創建考核的重要內容。
(六)按照行政區劃加強對“門前五包”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教育,將行政區劃內的“門前五包”內容、區域、責任與要求書面告知責任單位,增強責任單位和廣大市民的“門前五包”意識,并與各責任單位簽訂“門前五包”責任書。
第九條??公安、城市管理執法、住建、環衛、林草、市場監管、文旅、商務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分管領域內責任單位的“門前五包”工作,配合“門前五包”主管部門做好日常管理和督導檢查,及時解決處理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公安部門負責維護城市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
(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依據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強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各類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門前五包”規定等方面的問題投訴和舉報,負責流動攤販的經營和擺放問題的監管查處,對拒不改正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責任。同時,要將執法力量下沉到三區(機構改革后三區職責由街道辦事處承接)、鎮、社區,保證“門前五包”工作任務得到及時有效落實。
(三)住建部門負責城市在建項目施工現場的“門前五包”落實,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含道路路燈)及公用設施、燃氣、供熱、供水、污水等管網的維護和管理。
(四)環衛部門負責城市主次干道的清掃保潔和城市區域內的垃圾清運、處理,環衛設施的配備與維護。定點及時收集清運沿街商鋪、居民小區等“門前五包”責任單位的垃圾。清理城市主要街道兩側的非法小廣告;依法依規查處破壞環衛設施、隨意傾倒生活垃圾等違反城市環境衛生相關法規的行為。
(五)林草部門負責城市的綠化、美化工作,落實所轄公園、景區景點“門前五包”及綠化帶內的綠化垃圾衛生保潔工作,指導全市各責任單位的綠化、美化管理。
(六)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沿街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個體工商戶的“門前五包”的宣傳,督促其自覺接受“門前五包”管理;加強市場經營主體經營行為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七)文旅部門督促其分管范圍內的賓館、景區景點、旅行社、圖書館、文化館等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加強旅游市場管理,引導旅游企業加強《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宣傳力度,廣泛開展文明旅游實踐活動,確保游客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法依規查處違反行業規定和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
(八)商務部門負責商貿流通行業“門前五包”的監督管理,教育、引導流通企業自覺服從所屬街道、社區“門前五包”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條??各行業和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其所屬單位的“門前五包”工作的組織領導,對“門前五包”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各責任單位應當明確本單位“門前五包”的區域、內容,確定專人負責,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的管理和監督,履行“門前五包”責任。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和舉報違反“門前五包”規定行為。
第十三條??“門前五包”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暢通群眾反映途徑。
第十四條??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門前五包”工作的宣傳力度,持續開展輿論宣傳及輿論監督。
第十五條??“門前五包”管理部門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責任。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嘉峪關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同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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