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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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辦發〔2018〕1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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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
項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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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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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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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
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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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國辦發〔2017〕52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8〕77號)精神,進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著力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甘肅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堅持黨政引導、社會參與,突出重點、適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政策銜接、強化服務,城鄉統籌、和諧共融的工作原則,從滿足老年人法定權益保障和照顧服務需求出發,發揮家庭養老主導作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豐富社會服務內容,優化醫療康復服務,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點任務
(一)注重發揮家庭主導作用。
1.落實老年人公共服務政策。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隨子女在市內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社會保障、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為老服務、法律援助、文化體育、交通出行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推行通過網絡等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辦理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時,提供上門人像采集、快遞送證等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衛計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三區。列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2.鼓勵制定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引導、敦促公民自覺履行贍養義務和照料老年人的責任,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將“適老性”建筑標準納人保障房建設和城市舊房改造,探索對老年人住宅進行改造的服務和補貼政策。切實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和職工探親假制度,健全完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政策。探索將養老義務履行情況納人干部職工業績考核中。倡導制定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支持政策,鼓勵老年人依法從事力所能及的社會活動,發揮老年人積極作用。(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民政局,三區)
3.引導基層健全居民公約、村規民約,建立和推行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制度,引導、督促老人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讓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和履行法定贍養義務在我市蔚然成風。暢通維權渠道,開設老年“道德法庭”,處理涉老糾紛。加大老年消費者市場監管力度,依法打擊針對老年人的騙銷行為。加強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市情宣傳教育,強化孝道文化建設,表彰先進典型,在全市進一步形成養老、孝老、敬老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明辦,三區)
(二)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4.全面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全面落實針對特困、低保、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及75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的服務補貼制度,根據其失能程度給予補貼,并逐步提高補貼標準,為其接受居家養老服務或者入住機構養老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三區)
5.完善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制度。在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離退休人員和待遇領取人員高齡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建立全市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增長機制,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狀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三區)
6.健全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老年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及其他專項救助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將城鄉“三無”、“五保”老年人全部納入政府特困供養范圍,并逐步提高供養標準。政府興辦的社會福利和養老機構,在保障城鄉特困對象集中照料服務的基礎上,優先收住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失獨和7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三區)
7.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制度。強化家庭和子女在贍養、扶養留守老年人中的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落實鎮、社區在維護留守老年人權益中的基本職責,充分發揮老年人組織、村民互助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作用,建立健全家庭盡責、基層主導、社會協同、全民行動、政府支持保障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廣新局、市衛計委,三區)
8.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培育和發展老年人商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體現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則,全面實施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形成更安全、便利、誠信的老年人風險保障屏障,減輕遭受意外傷害的老年人家庭經濟負擔。(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三區)
(三)豐富社會服務內容。
9.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市場為支撐、醫養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成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健全醫養在城區、康養在城郊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制機制,全覆蓋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努力構建服務內容全面專業、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市場運作優質高效、醫養融合良性發展、群眾普遍認可的服務格局,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完善各項鼓勵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健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務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日間照料中心、助餐點、助浴點、老年活動室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老年人學習場所、家庭無障礙和適老宜居社區等建設改造,滿足城鄉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建立扶持社會力量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培育品牌化、專業化、連鎖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組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三區)
10.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為目標,根據不同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等特殊群體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探索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明確政府保障、補助對象、服務項目、質量要求、供給方式,形成精準化養老服務供給體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三區)
11.建立完備的監管體系。建立第三方評估機構,加強養老服務評估指標體系建設,充分運用養老服務對象和養老服務機構的評估結果,作為制定相關政策的依據,確保老年人得到更加精準、優質、高效的服務。運用評估結果加強養老服務,制定完善養老服務的準入、退出機制;建立養老服務動態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完善消防、衛生、食品、醫療、設備等安全制度,加強部門協作配合,提升安全監管與應急處置能力,聯動處置涉老安全事件,督促和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養老服務實施設備養護工作機制,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的適老化改造,提高養老照料設施的社會使用效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三區)
12.創新社區養老設施建設模式。開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利用已有資源因地制宜建設社區(行政村)日間照料中心、嵌入式養老院、老年人互助幸福院。建立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長效機制。鼓勵整合資源,集中力量建設示范性的綜合養老照護和日間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對已建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整合、改造和提升。到2020年末,力爭設立10處20-50張床位的嵌入式養老院,重點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養、呼叫服務、助餐服務、健康指導、文化娛樂、心理慰藉等服務,有條件的可以開展康復護理、心理咨詢、法律咨詢等延伸性服務。在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時,建設單位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標準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養老服務設施。民政部門要做好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驗收,指導社區(鎮)監督相關單位將該設施用于養老服務。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依法移交所在社區(鎮)統一調配使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三區)
13.完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機制。三區、市民政局要加快建立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嵌入式養老院、老年人互助幸福院等級評定和財政獎補制度,確保其可持續運營。公建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通過招標、租賃、承包、購買服務等方式,無償或優惠交由專業服務組織或老年協會運營。對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自建、購買或租賃場所開展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的,財政給予運營補貼。為老年人提供養護、康復、托養等服務場所的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等,按居民類價格執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三區)
14.積極推進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認真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的通知》(工信部聯電子〔2017〕25號),支持和引導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統籌建成以老年人基本情況、養老服務需求信息、養老服務設施三大基礎數據庫為核心的綜合性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政府、市場、社區、居民的信息互聯互通,促進供需雙方對接,增強精準服務能力。推廣智能養老產品和技術應用,鼓勵居家養老服務組織使用物聯網技術,利用智能穿戴設備、生命體征及健康監測管理系統,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遠程安全看護、健康管理、緊急救援、親情關懷等形式多樣的服務。(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市人社局,三區)
15.推進老年宜居社區建設。通過政府補貼、產業引導、業主眾籌等方式,加快推進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區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改造老舊居住區緣石坡道、輪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樓梯、電梯等設施和部位,積極安排貧困、病殘、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的無障礙設施改造及基本生活輔助器具配置,優先對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支持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殘聯、市民政局,三區)
16.營造便捷的老年人出行環境。支持公共交通場所、站點和公共交通工具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及改造,按標準設置無障礙售票窗口、廁所(廁位)、電梯(殘疾人升降輪椅、爬樓車)及盲道,配備輪椅、擔架等輔助器具,在醒目位置設置老年人等重點人群服務標志,開辟候乘專區或專座,為無人陪同、行動不便等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委,三區)
17.探索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模式。鞏固家庭基礎養老功能,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模式。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機制,采取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農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提高服務能力。探索在發展定位、運營管理、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形式上實現轉變;依托村(社區)“兩委”和農村基層老年協會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建立農村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的定期巡訪制度;依托行政村、較大自然村補貼建設農家托養大院,強化互助性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三區)
(四)積極優化醫療康復服務。
18.加大醫養融合發展力度。全面取消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室(所)、醫務室、護理站的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業務合作,采取在合作養老機構設立分診點(或醫務室)、定期上門巡診等方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持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老年病專科醫院,鼓勵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有條件的醫院要為社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診制度。(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9.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鼓勵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 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全面推行家庭醫生與轄區老年人簽約服務,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財政局)
20.促進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有效銜接。資助困難老年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中對低保全額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差額保障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資助,確保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范圍。拓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保障范圍,落實大病保險傾斜性政策,全面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困難老年人能夠及時享受醫療保障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三區)
21.落實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進一步加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建設,不斷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積極做好長期駐外和符合轉診規定的老年人異地就醫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
22.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障體系。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切實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將國家、省上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的基本藥品、醫療服務設置、治療項目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將列入門診慢性病病種目錄的門診慢性病,納入門診慢性病補助范圍,嚴格界定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適用條件。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日常生活功能評定、精神病康復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保范圍,并對基本型輔助器具配置給予補貼,切實減輕老年人的醫療康復負擔。(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三區)
23、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使入住老人享受到養老、醫療一站式服務。推進購買服務,實行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建立簽約醫生服務,為其上門提供巡診訪視、健康建議、心理疏導、社區護理等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持建設老年人短期照護中心,為家庭短期階段性無人、無力照料或者短期患病、大病初愈需要專業短期照護與康復的老人,提供喘息性、應急性、康復性的短期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五)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24.深化敬老月活動。各相關單位堅持每年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老年人活動。發揮各社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著力開展敬老愛老助老活動,將敬老愛老助老納入“敬老文明號”“工人先鋒號”和“青年文明號”等創建內容,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優惠、便利的服務。(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三區)
25.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切實落實《甘肅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優待老年人的相關辦法,并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特殊需求,擴大優待范圍,提高優待水平。繼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為老年人提供優惠和便利,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市內公共交通車,公路、鐵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應當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所有醫療機構均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國有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實行“五優先”(即優先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藥)等優待服務,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優先安排床位,鼓勵民辦醫療機構參照執行。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文化、旅游等設施,對老年人實行免費或者半價優惠服務。車站、機場、醫院、景區等場所應當設立老年人優待服務窗口,掛牌明示優待服務內容,常住本市行政區域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優待。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文廣新局、市旅游局、市農林局、市民政局,三區)
26.細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貧困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法依規給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降低法律援助門檻,為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給予免費。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要簡化程序,實行接待、審查和指派“三優先”原則,適度放寬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和事項范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應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老年人主張合法權益有困難的,其所在社區(鎮)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提供幫助。(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三區)
27.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鼓勵職業院校、電大、培訓機構和老年大學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開發適合老年人多方面、多層次學習需求的課程,向老年人開放網絡課程和注冊旁聽課程,供老年人免費學習。各社區應當組織開展免費培訓,向家庭成員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護理知識和技能。鼓勵在社區(鎮)單獨舉辦或依托市老年大學,設置老年學校或教學點,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廣新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老齡辦,三區)
28.重視老年人精神關愛工作。廣泛建立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組織,開展心理講座和培訓,提供專業化的心理咨詢、輔導和康復服務,對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失智和失獨等重點老年人群開展心理關愛服務。積極推行“時間銀行”互助關愛行動,支持老年人開展文體娛樂、精神慰藉、互幫互助等活動,鼓勵和支持為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嵌入式養老院、老年人互助幸福院因地制宜配備適合老年人的文體器材,建立一批覆蓋面廣、號召力強的老年群眾文體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應給予老年群眾文體活動提供場所和經費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開發適合老年人的旅游休閑項目。(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旅游局、市人社局,三區)
29.完善人才隊伍建設,更好為老服務。鼓勵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家政服務人員、醫院護工、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剩余勞動力從事養老服務。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的培養、使用、評估和激勵機制,提升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素質,提高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員的服務水平。建立養老服務培訓、實訓基地,為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和家庭有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護者提供免費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養老志愿服務長效機制,扶持發展各類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愿組織,建立志愿服務登記制度,加強志愿服務人員專業培訓。(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民生工程,納入全市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到認識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檢查到位、落實到位。各牽頭單位要會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對已經開展的項目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對尚未開展的項目要盡快研究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共同促進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提質增效。各相關單位在落實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政策時,要充分考慮老年人的合理需求和合法權益,并適當予以傾斜。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把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要向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傾斜,適當安排體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人體育活動和場地設施建設,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以結對幫扶、設立公益基金、開展公益捐贈等多種形式參與和支持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創新和優化照顧服務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依據相關規定,通過市場化方式,把適合的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督促指導照顧服務提供方制定服務清單和辦事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強化為老服務意識,推動公共服務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顧服務。各級各類媒體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積極開展敬老愛老助老教育活動,廣泛宣傳老年人權益保障和照顧服務政策,主動宣傳在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著力營造關心、支持、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社會氛圍。
(四)狠抓督查落實。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采取綜合檢查、專項督辦等方式靠實責任、強化考核。充分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饋機制,適時對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為老年人提供照顧服務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依法及時受理和解決老年人舉報和投訴,主管部門不受理或者不及時處理的,老年人或者老年人組織可以向同級老齡工作機構和監察機關投訴。對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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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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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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