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機構組成及工作規則》的通知
嘉政辦發〔2018〕113號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機構組成及工作規則》的通知
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機構組成及工作規則》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機構組成
及工作規則
為進一步理順食品藥品安全管理體制,強化組織協調,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強化監督、社會廣泛參與的食品藥品共治格局,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綜合保障能力,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甘發〔2017〕33號),現將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機構組成及工作規則明確如下:
一、機構組成
主 ?任:王進平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王建新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閆 ?濤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委 ?員:胡麗芳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殷 ?鋒 ?市民宗委副主任
張雄堯 ?市綜治辦副主任、市社會治理局副局長
馬 ?妍 ?雄關區副區長
????????張建林 ?長城區副區長
????????李錦龍 ?鏡鐵區副區長
趙管社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國順 ?市教育局調研員
郭永生 ?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耀山 ?市科技局副局長
高 ?宏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高海峰 ?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長
張文輝 ?市環保局副局長
宋文君 ?市建設局副局長
韓 ?冰 ?市農林局副局長
于興齋 ?市商務局副局長
趙光輝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鄭旭東 ?市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檢驗檢測中心主任
張東生 ?市旅游局副局長
???????徐春香 ?市糧食局副局長
胡思余 ?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王 ?晶 ?市環衛局局長
韓志遠 ?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虎志強 ?酒鋼貴友公司經理
劉吉學 ?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機場公司總經理
二、工作規則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是市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議事機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事機構,加掛嘉峪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品藥品安全辦)牌子,閆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委員會各部門分管領導如有調整變動,報經主任同意后,由成員單位新接任同志自行替補,不再另行發文。
(一)工作制度
1.會議制度
(1)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通過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履行職責。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開。
(2)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全體成員參加,專題會議由與會議議題相關的成員參加。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可視情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
(3)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臨時召開。專題會議適時召開,會議召開和會議議題由主持人決定。
(4)市食品藥品安全辦和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認真落實全體會議、專題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
2.文件制度
(1)委員會文件。用嘉食藥安委字編號。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作計劃、方案以及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等涉及食品藥品安全全局性工作及其重要事項。
(2)辦公室文件。用嘉食藥安辦字編號。主要包括落實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具體事務性工作以及其它需要辦公室承辦事項等。
(3)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專題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會議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簽發。
(4)工作簡報。主要包括委員會成員單位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動態、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進展等。工作簡報及辦公室文件由辦公室主任簽發。
3.聯絡員制度
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科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聯絡員會議由市食品藥品安全辦組織召開,市食品藥品安全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聯絡員會議根據需要適時召開。聯絡員會議的主要內容是:通報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擬定提交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會議審議事項;研究協調成員單位提出的有關事項;研究提出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建議意見。必要時,聯絡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報送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印發各成員單位。
4.報告制度
為及時、全面、客觀了解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情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應將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議定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市食品藥品安全辦。
5.通報制度
為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建立通報制度,主要通報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事項落實情況、督辦事項落實情況、安全監管職責履行情況、監管責任制落實情況、信息溝通及相關材料報送情況。
(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
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協調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分析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工作規劃。
2.安排部署、指導協調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體系建設,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
3.協調推動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形成,探索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的有效途徑。
4.統一領導、指揮重大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故處置工作。
5.完善、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6.督促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7.研究食品藥品安全重大問題。
8.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會議議定和交辦事項,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部門間協調聯動機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追溯制度。
2.擬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規劃,制定年度重點工作、計劃、方案。
3.組織起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監督檢查、考核方案;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協調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目標任務。
4.承辦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召開會議和重要活動;開展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
5.組織擬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修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和評估,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搜集和輿情監測,開展輿情研判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開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總體狀況分析,編撰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
7.負責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銜接機制,參與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向相關部門通報監測結果,并協調依法處置相關問題。
8.針對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存在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9.起草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綜合性文稿、全體會議文件、領導講話,編纂市食品藥品安全簡報。
10.督查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督查領導批示、媒體披露和公眾舉報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或協調回應。
11.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組織領導和市食品藥品安全辦的綜合協調下,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媒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報道,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科學知識,引導和動員群眾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配合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客觀曝光食品藥品安全典型違法案件。
2.市民宗委:按照《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負責對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認證,發放清真食品標志牌;依法開展清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3. 市社會治理局(市綜治辦):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體系,健全食品藥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機制。
4.三區:配合做好本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管專職協管員開展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
5.市發改委:加強對食品藥品產業發展宏觀指導,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初級農產品、食品原料、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銷售,藥品研制、生產使用環節制約產業發展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大力支持食品藥品安全基礎能力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協助相關部門推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項目的組織、申報和實施,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
6.市教育局:負責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及學校內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法律知識、衛生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7.市工信委:主要負責制定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對食品藥品工業發展的指導,鼓勵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組織生產。
8.市科技局:負責全市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和協調;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及時為食品藥品生產和加工的安全保障體系提供科技支撐。
9.市公安局: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處工作。對食品藥品有關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的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審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書面決定;依法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檢驗、鑒定、認定等;依法查處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抗拒行政執法活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10.市財政局:負責市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保障。
11.市環保局: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業基地周邊污染源的監管;對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畜禽定點屠宰、餐飲具集中消毒等經營單位的排污狀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達標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醫療器械廢棄物集中處理。
12.市建設局:負責建立建筑行業工地食堂安全信息檔案;配合與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13.市農林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14.市商務局:負責擬定全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做好酒類商品批發許可工作。
15.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學生營養餐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及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監管等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食品藥品安全辦報告;負責醫療機構特殊藥品和疫苗使用監管,負責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醫療救治,配合事故責任調查等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督促醫療機構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加強合理用藥指導督查,督促醫療機構逐步開展臨床藥學工作。
16.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食品藥品安全辦日常工作,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組織查處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指導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品藥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等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負責食品藥品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確保食品藥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抽驗工作,為降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提供支持;負責食品藥品市場消費維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商標、保健食品廣告監管,依法查處食品藥品商標侵權、虛假違法廣告違法行為。
17.市旅游局:負責全市二級以下星級飯店(農家樂)的審核評定,上報三星級以上飯店的申請評定;開展對星級飯店、農家樂復核及食品安全檢查。
18.市糧食局:負責糧油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糧食行業食品質量安全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和監督檢查,規范糧食收購市場秩序,負責糧食的總量平衡、宏觀調控,保護糧食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執行地方儲備糧管理有關政策和規定的監督檢查,保證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以及輪換計劃的執行;加強對糧食流通市場的監督檢查。
19.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對未取得《食品攤販登記卡》或取得登記卡的流動食品攤販,未按劃定區域、時間進行經營的行為進行查處。
20.市環衛局:負責籌建全市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場,達到主城區餐飲服務單位每日產生的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處理要求,定期向社會公示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量;配合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餐廚廢棄物以“地溝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21.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食品藥品工業企業入園規劃、建設發展;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園區食品藥品工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開展知名品牌培育創建工作;協助市食品藥品安全辦開展園區食品藥品工業企業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22.酒鋼貴友公司:負責建立酒鋼集團公司區域內在建項目工地食堂信息檔案;配合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廠區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3.嘉峪關機場公司:負責對航空食品從原材料采購、加工、儲存、運輸等全過程管理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承擔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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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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