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暫行)》已經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介服務代理機構
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為規范代理機構在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活動中的行為,保證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規范、高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進入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中介服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的管理考核。
????第三條?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進入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的考核,采取一標一評辦法。
????第四條?選取招標代理機構,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并在公管辦、行業監督部門監督下按程序運作,由招標人負責組織并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立的中介代理機構庫中隨機抽取1家。
第五條?近三年,同一代理機構多次代理同一招標人項目的,該代理機構不參與此招標人的代理機構抽取。
第六條?招標人在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后3個工作日內須簽訂招標代理合同。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攜帶招標代理合同才可進入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各項業務。
第七條?代理機構考核實行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當年3月1日起至次年3月1日(不含當日)。最多記至12分,期滿清零。
????第八條?依據代理機構及其執業人員違法違規的情形及性質,記分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1分。
????第九條?代理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出借、出租、轉讓或者涂改資格證書的;
???(二)超越資格承攬業務的;
???(三)代理項目應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而未進入的;
???(四)與交易各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泄露與交易活動有關的保密信息和資料,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編制的招標文件(或出讓文件)中存在設置歧視性、排他性條款,或以其他不合理條款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經投標人舉報或者其他渠道獲得并調查此類情況屬實的);
???(六)未經監管部門審核、批準和備案,對標準化招標文件
擅自更改并發布,影響公平競爭的;
???(七)不依法依規發布公示(公告)的;
???(八) 不依法定程序組織開標、評標(評審)的;
(九) 在拍賣(掛牌)會現場出現重大失誤的;
???(十)在為評標(評審)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發表傾向性意
見,直接或間接干預評審專家評標(評審)的;
???(十一)偽造、變造、隱匿、銷毀、篡改評標(評審)資料的;
???(十二)未按規定程序宣布評標(評審)結果的;
???(十三)不配合項目業主(采購人)處理質疑的,不配合監
管部門對交易活動開展調查處理的,對依法責令改正的決定拒不
執行,或者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
????第十條?代理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同一項目備案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與發布的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的;
???(二)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程序組織交易活動的;
???(三)無正當理由,對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有關招標
文件中的疑問,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復或拒絕答復的;
???(四)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未在指定媒體發布的,或招標文件澄清和修改后未按法律法規要求推遲開標的;
???(五)因自身工作原因引起爭議或異議,導致交易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所代理項目因自身工作不力引起投訴、舉報,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七)未按中心規定預約抽取專家服務的,未按規定時間組織業主代表來中心抽取評標(評審)專家的,導致不能按中心要求滿足評標(評審)專家條件的或造成開評標活動延誤或推遲的; ???
(八)發現違法違規情況,不及時主動向監管部門和招標人
報告的。
第十一條?代理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招標公告(出讓公告或變更公告)、招標文件(出讓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編制粗糙、差錯較多需退回重編的;
????(二)未按照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預算金額制作招標文件或拆分預算金額的;
????(三)組織交易活動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現場秩序混亂,影響交易活動進程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組織交易活動時服務態度惡劣,與交易當事人發生爭
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抽取專家時未按規定填寫回避單位及專家信息的;
????(六)在組織評標(評審)過程中,限制評標(評審)專家
審調材料,或催促評標(評審)專家結束評標(評審)的;
????(七)評標(評審)記錄不完整、不準確的;
????(八)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中標公示或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公示期滿后需5日內協同招標人辦理中標通知書,招標人于公示期滿后無理由不按時辦理中標通知書的需寫情況說明并加蓋單位法人印章及單位公章);
????(九)不服從市公管辦、行業主管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
心工作人員管理的;
(十)評標結束后,需當天及時清理投標文件副本,無故拖延不清理影響后續評標工作的;
(十一)未及時將投標人的質疑及答復情況向監管部門報送的;
(十二)不按要求參加市公管辦,行業主管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會議、學習和培訓的。
????第十二條?代理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招標代理執業人員在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業務時未按規定佩帶工作證的;
????(二)未按中心規定組織抽取評標(評審)專家,或操作失誤導致專家類別抽取錯誤的;
????(三)同一項目交易活動現場工作人員不足2人的。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3分的,由行業主管部門予以警示戒勉。
????代理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6分的,暫停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活動3個月;一次記6分的,暫停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活動6個月。
????代理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暫停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活動12個月;一次記12分的,禁止在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參加任何代理活動。
????第十四條?年度考核結果于下一年度3月底之前在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布。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
附件:招標代理機構抽取規則
附件
招標代理機構抽取規則
一、建立健全招標代理機構選用庫。
二、招標代理機構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隨機抽取代表本公司的乒乓球號碼。
三、招標人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招標代理機構抽取申請。
四、抽取候選招標代理單位以搖號的方式進行,從備選單位中由招標人隨機抽取1家。
五、交易中心當場電話通知候選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按限時要求到達交易中心抽取現場。如電話無法接通或不能按時到達的,視為自愿放棄。
六、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招標人向候選代理機構介紹項目概況,候選代理機構對該項目的代理方案進行陳述,提供招標人要求的相關材料。
七、中介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按照計價格〔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標準直接下浮40%。
八、候選招標代理機構累計3次主動放棄、不按時到達抽取現場或不按合同開展代理業務,清出《嘉峪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介代理機構備選庫》。
|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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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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