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
嘉政辦發〔2024〕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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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嘉峪關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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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修訂后的《嘉峪關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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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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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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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全面提升全市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甘肅省養老服務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突出重點、適當擴面的原則,將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人全部納入居家養老服務范圍,以多層次、個性化需求為導向,通過政府補助與個人自費購買相結合的方式提供居家養老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生活照料、生活護理、午餐服務、家庭保潔、健康管理、巡訪探訪、物業維修等居家養老服務。
第三條??以高齡、生活不能自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重點(以下簡稱“養老服務對象”),劃分為A、B、C三類:
(一)A類老年人:85周歲(含,下同)以上老年人。
(二)B類老年人:80-84周歲老年人,70-79周歲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65周歲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三)C類老年人:75-79周歲老年人。
養老服務對象以外的本市戶籍老年人和非本市戶籍常住老年人也可自愿出資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農村戶籍老年人在市區有固定居所的,可享受城市同等條件居家養老服務待遇。
第四條??養老服務對象在享受政府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照“子女自愿交納+居家養老服務再予補助”的原則,通過“孝善基金”提高補助標準,不交納不補助。政府補助和“孝善基金”補助部分當月清零不累計結算,子女交納部分累積使用。
第五條??采取“政府補助+個人自付”方式,個人自付部分金額預存入賬戶后,激活政府補助,缺少自付金額不得申請愛心午餐。A、B類老年人每天申請1次,當日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C類老年人每月申請8次。政府補助當月清零不累計結算,個人交納部分可以累積使用。
第六條??按服務對象類別確定補助標準。
(一)城市老年人
1.A類,上門服務每人每月600元,其中:基本補助400元,“孝善基金”200元(政府補助100元,子女自愿交納100元)。
用餐服務每天享受12元愛心午餐一份(政府補助10元、個人自付2元)。需要送餐個人再自付配送費(下同)。
2.B類,上門服務每人每月350元,其中:基本補助200元,“孝善基金”150元(政府補助75元,子女自愿交納75元)。
用餐服務每天享受12元愛心午餐一份(政府補助8元、個人自付4元)。
3.C類,“孝善基金”每人每月100元(政府每月最高補助50元,子女自愿交納50元)。
用餐服務每次享受12元愛心午餐一份。
(二)農村老年人
1.A類,用餐服務每天享受12元愛心食品或愛心午餐一份(政府補助10元、個人自付2元)。愛心食品從居家養老服務清單中選擇(下同)。
2.B類,用餐服務每天享受12元愛心食品或愛心午餐一份(政府補助8元、個人自付4元)。
3.C類,政府每月最高補助50元,子女自愿交納50元。用餐服務每次享受12元愛心食品或愛心午餐一份。
第七條??享受愛心食品或愛心午餐服務的農村老年人必須在鎮村實際居住。在市區有固定居所并享受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待遇的農村老年人,不重復享受農村養老服務補助待遇。
第八條??全托在幸福院、養老院、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等養老機構的養老服務對象按照城市老年人補助標準執行。
第九條??服務組織(企業)、養老機構定期與市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統一結算。
第十條??堅持“就高不就低”原則,杜絕過度服務、虛假消費。同一家庭有2個以上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上門服務只提供待遇高的一方。愛心午餐依據分類標準按人提供。
第十一條??服務對象根據服務清單按需申請。
(一)生活照料:個人衛生清潔、協助擦浴、生活起居、理發、扦腳、代購、代繳、送藥等。
(二)生活護理:鐘點服務、日陪、夜陪、全陪(夜陪、全陪,費用按照市場價提供)等。
(三)午餐服務:“老人幸福餐廳”就餐、送餐(自付送餐費)、普通燒飯、上門喂飯等。
(四)家庭保潔:油煙機清洗、普通擦窗、衛生間及廚房保潔、居室保潔、電扇空調清潔、上門物品清潔整理、上門衣物清洗燙熨和送洗等。
(五)健康管理:健康檢查、就診巡診、康復服務、按摩護理等。
(六)巡訪探訪:精神慰藉、看望慰問、陪同聊天、談心交流、讀書讀報等。
(七)物業維修:疏通上下水、更換水龍頭、換裝燈具等。所需材料費用均由養老服務對象承擔。
第十二條??登記流程?
養老服務對象向居住地社區(鎮)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社區(鎮)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后,提交中心復核,并予以登記。社區(鎮)負責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分類建檔、政策宣講以及跟蹤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服務流程
(一)上門服務流程
1.老年人及其家屬通過信息平臺申請服務。
2.信息平臺受理服務申請后,系統自動形成工單,服務組織(企業)派遣人員上門服務。
3.服務人員到達后,主動出示工作證件,說明來意,向老年人核實服務需求,告知服務內容、時間及價格。如有異議,服務人員應向平臺申請變更、增減服務內容或撤銷工單,如無異議服務人員開始服務。
4.服務完成后,老年人通過信息平臺對服務情況進行評價,系統完成計費結算。
(二)配餐送餐服務流程
養老服務對象通過信息平臺自主選取“老人幸福餐廳”和需要的餐品;信息平臺受理服務申請后自動派單,餐廳按單供餐;養老服務對象通過人臉動態識別(生物識別)或指紋認證實現就餐或送餐,并對餐廳服務進行評價反饋,系統完成計費結算。
第十四條??通過信息平臺自動反饋服務質量,中心對服務進行評價,并按照服務清單、服務標準、規定辦法,對服務組織(企業)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進行評估。
第十五條??中心通過電話或入戶走訪方式征詢養老服務對象意見建議,對服務質量情況進行回訪。
第十六條??加強智能化管理,采取人臉動態識別(生物識別)或指紋認證對養老服務對象進行確認,實現精準管理。專人負責信息平臺的運行、維護,對服務組織(企業)、服務人員、養老服務對象等進行動態管理。
第十七條??中心對服務組織(企業)的制度建設、內部管理、服務流程、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條??健全養老服務對象檔案管理制度,嚴格保管養老服務對象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九條 ?中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普遍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和處理。
第二十條??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對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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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發 |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JYG〔2024〕7-SZ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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