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嘉政發〔2024〕1號
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關于建立健全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第十一屆59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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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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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建立健全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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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府與人民法院的工作協調,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進平安嘉峪關、法治嘉峪關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發展理念,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嘉峪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領導下,以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為核心,以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暢通聯動渠道、優化聯動機制為平臺,發揮聯動優勢,破解治理難題,促進科學發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嘉峪關、法治嘉峪關。
(二)主要原則
——依法依規。牢固樹立法治意識,以各守邊界、互不越界為前提,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因循守舊,在各自法定職責的基礎上實現良性聯動、依法聯動。
——暢通高效。推進府院之間在聯動主體上多層次、在聯動業務上全方位、在聯動方式上多樣化、在聯動渠道上多元化、在聯動頻次上常態化。
——以人為本。把體現群眾利益、反映群眾訴求、維護群眾權益、增進群眾福祉貫穿府院聯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努力實現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動高質量發展相統一。
(三)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引領,注重頂層設計和實踐創新“兩端發力”,以府院聯動不斷提質增效,促進法治建設水平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提升、公眾滿意度提升、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實現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法治雄關、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水平。
二、重點工作
?(一)聯動推動高質量發展。兩級人民法院要深刻領會人民法院是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既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機關,更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機關,要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以能動司法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持續推動“鏈長+院長”協作機制深化實化,完善健全“鏈上法院”法官工作室“1托N”運行機制,拓展做實法律咨詢等服務措施,為我市“2+6+N”產業集群發展保駕護航。積極參與到高質量發展考核等重要迎檢考核工作中去,主動對接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掌握涉法院考核種類,準確把握涉法院考核指標,實施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圓滿完成人民法院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我市考核爭先進位貢獻法院力量。
2.積極投身城市建設。在全國文明城市等國家級城市榮譽創建以及六個典范城市打造工作中,兩級人民法院干警要牢固樹立“我的城市我來建”的主人翁意識,主動參與、擔當作為,嚴格按照各項工作的部署要求,確保所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合力建設西部明星城。
3.著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兩級人民法院要定期對案件進行梳理分析,總結出我市一段時間內突出矛盾糾紛和犯罪類型,找準原因癥結,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議,努力從政策制定、行業監管等源頭上防范化解矛盾問題,不斷增強社會治理效能。
(二)聯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以法院行政審判職能的充分發揮,有力促進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提升,助力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
1.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市人民政府在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地方性政府規章、作出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可根據需要邀請兩級人民法院參與論證分析,提升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決策水平。市兩級人民法院應針對行政審判中發現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行政機關應認真研究并及時向人民法院反饋意見。兩級人民法院應定期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加強對行政爭議特點規律、行政執法共性問題、行政機關敗訴原因的分析研判,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2.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市人民政府應加強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對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的糾錯力度。堅持調解優先原則,探索建立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對涉及重大群體利益、重大項目實施等影響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案件,以及不宜通過司法裁判方式解決的行政爭議充分進行行政調解,切實推動行政爭議在訴前、訴外得到化解。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的銜接機制,研究制定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對接流程制度,加強行政化解、司法化解在程序、方法和效力確認等方面的對接、配合。
3.規范行政機關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應依法履行出庭應訴等法定義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甘政辦發〔2023〕36號)要求,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履行法定義務。市人民政府和市兩級人民法院應加強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的信息溝通,共同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
(三)聯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堅持把法治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平等保護理念,進一步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強部門協同,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提升執行合同、辦理破產案件質效,維護市場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推動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1.進一步健全信用體系。全面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堅決治理侵害群眾利益、損害營商環境的政府失信行為,全面提升誠信行政水平,以政府誠信建設示范引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規范信用信息修復工作,提升信用修復工作質效,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2.破解企業破產難題。進一步落實《關于建立嘉峪關市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嘉政發〔2018〕63號),22個聯動機制部門要按照單位職責參與配合破產案件的辦理,積極主動化解所涉土地、稅收、房地產、職工安置等產權瑕疵和歷史遺留問題,協調推動企業破產審判工作順利進行。健全破產案件簡易審理機制,對于符合條件的實行簡易審理,壓縮辦案周期,提升破產案件審理效率和效果。探索建立破產財產多元化處置機制,暢通市場主體救治和出清渠道,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聯動解決執行難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和我市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嘉法發〔2020〕3號),健全完善聯席會議機制,齊心協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1.健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兩級人民法院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合作,實現法院執行查控系統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網絡對接、信息共享,形成多領域、全覆蓋的網絡化、自動化執行查控體系,將失信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一網打盡”。
2.健全查找被執行人協作聯動機制。市公安局要大力支持協助兩級人民法院破解執行“找人難”,健全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有效疏通困擾執行工作的難點和堵點,加快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的速度,讓失信被執行人“無處遁形”。
3.完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制度。兩級人民法院與稅務部門要建立稅費征繳協作機制,強化對涉稅案件、不動產過戶完稅案件、司法拍賣過程中對不動產過戶完稅等工作的協調。兩級人民法院與市公安、市檢察院建立常態化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
(五)聯動建立金融司法協同機制。成立金融司法協同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金融司法協同機制,對涉金融民商事糾紛協同、多元、全流程化解,對進入訴訟程序的金融案件從立案、審理到執行實行一體化辦理,形成研判、防控、化解金融風險工作的合力。
(六)聯動保護生態環境。府院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建立環境執法與環境司法協同聯動機制,進一步理順工作責任,明確工作重點。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并提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措施,通報、會商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聯合開展專項行動。
(七)聯動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兩級人民法院應加強與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對接、職能銜接,建立商標、專利、不正當競爭、反壟斷案件信息共享、聯動機制,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新興產業、原始創新成果、植物新品種及其他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自主創新能力提升。
(八)聯動推進糾紛多元化解。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的重要指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體系建設,推動更多矛盾糾紛通過非訴訟方式實質性化解。
1.鞏固已有訴調對接工作成果。加大工作合力,創新協作方式,落實好我市《關于開展“訴源治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關于多元調解的規范性文件,形成黨委領導、各方參與、協同聯動、集約管理的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工作體系。對涉行政機關等特殊主體糾紛,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主動作用,推動糾紛源頭化解、訴前化解。
2.做細做好“一站式”建設。兩級人民法院要不斷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形成科學規范、有機銜接、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全面建成訴訟服務平臺,確保平臺體系互聯互通、融合共享、業務協同;加快形成覆蓋訴源治理、多元解紛、分調裁審、立案服務、審判輔助、涉訴信訪等內容的一站集約、便民利民、高效解紛的應用體系。
3.繼續深化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三進”實踐。兩級人民法院要爭取市綜治中心和各基層治理單位支持,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與基層治理單位建立銜接流暢、配合密切的就地化解機制,爭取更多的解紛力量進駐人民調解平臺,織密基層解紛網格。推動律師參與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工作實質化、制度化。強化調解經費的保障,統籌安排資金支持訴前調解工作。
(九)聯動化解信訪案件。充分發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對疑難復雜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要加強溝通研判,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信訪工作質效。對涉及行政機關或者由行政機關出面更有利于化解的涉訴信訪案件,應人民法院申請,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先行化解或共同參與化解。對已依法終結的涉訴信訪事項,兩級人民法院應及時通報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依照規定落實穩控措施,法院應配合做好釋法解疑工作,信訪部門可根據需要,邀請法院協同化解信訪糾紛。積極擴寬司法救助資金來源渠道,對于法律程序已經完畢的,符合《甘肅省國家司法救助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給予司法救助。
(十)聯動處置化解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兩級人民法院與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穩人民立場,強化擔當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復雜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化解機制,堅持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堅持同向發力、有效聯動,堅持分類施策、壓實推進,高效妥善處置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十一)聯動落實普法責任。司法行政部門應強化職能作用,推動普法責任有效落實,兩級人民法院按照全省“八五”普法規劃和《甘肅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制,健全以案釋法、法院開放日、巡回審判等制度,推動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的落實,引導全社會尊法學法用法,共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及分管領導同志、市中級法院主要領導同志任副組長,市中級法院、市信訪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稅務局、人行嘉峪關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峪關監管分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政府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強化常態化溝通協調。領導小組每年聽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府院聯動工作的情況匯報,或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會議,會商經濟社會發展中遇到的重大涉法問題、重大案件處理和重大緊急事項。市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兩級人民法院也可建立完善相應的聯動工作機制,就具體工作或事項聯動會商,共同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三)壓實工作責任。對領導小組確定的重點工作,責任單位要制定任務清單,細化工作舉措,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清單化閉環式抓好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跟蹤問效,及時對成員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工作落實。落實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確保聯動實效。
(四)建立執法司法能力共同提升機制。府院應加強有關司法解釋、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等法律政策信息的互通。建立行政復議、訴訟法律文書互相抄告制度。府院聯合開展調研、聯合培訓、聯合發布典型案例,有計劃地組織領導干部、執法人員旁聽重大典型案件庭審,促進提升法治素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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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嘉峪關市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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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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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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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員單位:
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成立嘉峪關市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劉 ?凱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何正義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鄭 ?英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景 ?濤 ?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成 ?員:張志偉 ?市委副秘書長、信訪局局長
王 ?晶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趙海燕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陳永慶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楊衛軍 ?市城區人民法院院長 ???????????
薛 ?亮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張曉偉 ?市教育局局長
????????????朱自虎 ?市工信局局長
張世虎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劉應蘭 ?市民政局局長
劉兆坤 ?市司法局局長
王繼紅 ?市財政局局長
??市人社局局長
齊新明??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魚新科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王南林 ?市住建局局長
王 ?瑋??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柳軍倉 ?市政府國資委主任
????????????趙建毅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彭益蓉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張永琦 ?市稅務局局長
????????????袁治偉 ?人行嘉峪關市分行行長
雒金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峪關監管分局局長?????????????????????????????????????????????????????????????????????????????????????????????????????????????????????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王晶同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永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領導小組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補,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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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4年1月12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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