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辦發〔2024〕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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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嘉峪關市2024年冬季至2025年
春季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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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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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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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
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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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做好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道路冰雪清除工作,最大能力保障城市正常運轉和市民安全出行,根據《嘉峪關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嘉峪關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市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城市交通順暢和市民出行安全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行業督導、屬地落實、社會參與的工作要求,精準有序、及時高效開展城市清雪除冰應急作業。堅持“以雪為令”,守住“綠色除冰”底線,采取“機械除雪+人工掃雪+融雪劑輔助”的作業方式,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冬季城市積雪清除工作,實現道路暢通、交通安全、環境整潔、文明有序的良好秩序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以雪為令。堅持“即下即清、先通后凈、雪中路通”的工作原則,根據雪情預報和城市道路分類管理要求,落實清雪除冰區域任務,實現“雪中保暢通、雪后保干凈”目標。
(二)綠色除雪。按照《融雪劑管理使用規范》(詳見附件1)要求,落實好環保型融雪劑采購、貯存、使用標準及范圍,在提高除雪效率的基礎上維護好城市綠化美化成果。
(三)全民參與。加強清雪除冰工作宣傳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部門、專業隊伍、門前“五包”、社會公眾聯動的應急防范機制。
(四)屬地管理。按照責任區域劃分,嚴格落實屬地任務,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整合職能范圍內現有設備、人力資源,實現資源共享、任務落實,全力保障城市道路和市民出行安全。
三、重點任務
(一)落實道路責任區域清雪除冰任務
市市容環衛總站負責建成區內主要通行道路機動車道以及轉盤、橋梁和非機動車道清雪除冰工作(詳見附件2),科學調派破冰車、除雪車等機械作業車輛,按照“機械掃雪為主、人工掃雪為輔、科學使用融雪劑”的原則,最快速度疏通建成區內機動車道,保障車輛和行人出行便利。
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負責各管轄范圍內主次道路兩側人行步道(緩行道、花磚)以及居民小區外圍人行步道(緩行道、花磚)、巷道、內部道路和無責任區域清雪除冰工作。同時,組織各社區對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商戶、物業等主體進行除雪責任范圍劃分,明確清雪除冰責任人及責任區域,組織社會各方力量共同進行清雪除冰作業。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政府國資委、市林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郵政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嘉峪關監管分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職能,配合各街道辦事處做好行業監管領域內臨街商戶、企業、機構、單位等清雪除冰主體責任的宣傳、指導工作,鼓勵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全市清雪除冰工作。
節假日期間遇到降雪,應及時組織人員除雪,任何單位不得以節假日放假為由拖延或拒絕除雪。
責任單位:全市各有關單位
(二)落實各單位責任區域清雪除冰任務
全市清雪除冰責任區域劃分橫向以《嘉峪關市“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為基礎,豎向以建(構)筑物(包括圍墻)的墻基至臨近非機動車道道牙石為界,做好各單位院(墻)內外和指定范圍清雪除冰工作。
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負責做好轄區內清雪除冰作業通知、敦促以及清雪除冰情況統計等,充分發揮清雪除冰工作一線陣地作用,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協作模式。
責任單位:全市各有關單位
(三)落實其他責任區域清雪除冰任務
居民小區內的積雪,有物業公司服務的居民小區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清除,市房產服務中心要發揮好行業監管、敦促指導的職能職責。無物業公司服務的居民小區由所在社區動員號召居民參與積雪清除,各街道辦事處要發揮好組織協調、敦促指導的職能職責。居民小區內清雪除冰作業嚴禁使用融雪劑。
工業園區內主要通行道路機動車道、道路兩側非機動車道、巷道、內部道路等區域積雪,由工業園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指導、監督園區相關單位及外包公司清除。
市交通運輸局、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各自領域內清雪除冰工作。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駐嘉部隊要積極參與、落實全市清雪除冰工作,全力配合各街道辦事處做好院(墻)內外責任區域和社區劃定的其它責任區域積雪清除任務。
新建、改建、擴建施工中以及未經驗收邊施工邊通車的道路,應當由主管部門負責通知建設單位,參照全市清雪除冰作業要求落實好積雪清除清運相關事宜。
公園景區、公共廣場等區域的清雪除冰工作由主管單位負責,在保證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在適當位置設置“景觀留白”區域,為市民、游客提供冰雪景觀。一旦“留白”區域出現積雪融化、結冰、臟污等影響市容及公眾安全的情形,各主管單位要及時組織人員清除。
責任單位: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工業園區(高新區)管委會、文旅集團、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四)落實清雪除冰監督任務
1.市城市管理局根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要求,在降雪停止后對全市各區域清雪除冰工作開展巡查檢查,督促做好責任區域內清雪除冰工作。市市容環衛總站負責對全市一類、二類、三類道路積雪清除工作進行不間斷巡查自查,對標“三凈、四無、三不”清除標準,及時清除路面積雪及積存垃圾;對重要區域、重要道路兩側的殘雪及時外運處置,維護安全暢通、干凈整潔的城市環境。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容環衛總站
2.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社區、鎮村對照轄區內清雪除冰責任劃分情況,進行道路除雪監督檢查,發現不參與除雪、不及時進行除雪或在積雪上亂倒垃圾等情況,要做好文明勸導、敦促整改。
責任單位: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
(五)落實降雪預警與信息通報任務
市氣象局應當通過新聞媒體或通訊短信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眾發布雪情預警信號。市公安局應當根據雪情預報及時安排道路交通指揮工作,必要時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市屬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強正向宣傳引導,及時跟蹤報道清雪除冰工作動態,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融媒體中心、市氣象局
(六)加強市政設施管護及安全保障
在降雪信息發布后,要及時對除雪設備進行檢修維護,確保各類除雪設施設備處于備用待發狀態。清雪除冰作業過程中,要在適當位置擺放提示牌或警示柱,認真落實好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措施和個人安全防護、保暖措施等。
供熱、供水、排水管網發生跑、冒、滴、漏等形成的積冰應當由供能單位負責清除。小區內設施損壞造成漏水、積冰情況的,應當由設施管理責任人負責清除。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市容環衛總站、嘉恒公司、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七)加強融雪劑使用管理及特別提示
清雪除冰工作要嚴格執行《融雪劑使用管理規范》要求,在購買、貯存、使用融雪劑過程中堅持“精細、減量、環保”的工作理念,對確需撒布融雪劑的坡路、彎道、橋梁等易結冰壓實的懸空路段及重要交通道路要科學把控使用范圍及用量,對作業人員及時開展專項培訓,切實提高融雪劑使用管理的科學化、精準化、綠色化。
其他城市建成區內無特殊情況嚴禁使用融雪劑。出現凍雨、暴雪等特殊情況確需使用融雪劑的,要提前向市市容環衛總站報備審批,由市市容環衛總站統一購買符合環保標準的融雪劑進行科學撒布,并將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轉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規范處置。嚴禁將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堆入城市綠化帶或排入市政排水系統。
高速公路清雪除冰工作由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按其行業規定執行,嚴禁將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拋入城市綠化帶或排入市政排水系統。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市容環衛總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應急防范。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關注氣象變化和降雪預報,并根據雪情預報做好清雪除冰各項準備工作,及時掌握降雪前、后及除雪過程中的氣象數據和道路狀況,最大限度降低除雪勞動強度和管理成本,消除和減輕冰雪天氣造成的災害。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單位在清雪除冰工作中要主動作為、加強協作,按照作業區域劃分,全面落實清雪除冰工作責任和任務。要落實通信聯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聯絡,在降雪和除雪作業期間,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工作及時推進。
(三)做好輿論引導。市屬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宣傳部門輿論引導作用,全方位、多視角宣傳推廣、跟蹤報道冬季除雪工作的有關要求和做法,增強社會公眾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做好網絡輿情管控,及時制止不良“聲音”,做好正向引導,提高市民對城市管理的認同感和支持率,為全市清雪除冰工作創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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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融雪劑管理使用規范
??????2.機械化清雪除冰作業責任道路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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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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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雪劑管理使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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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使用融雪劑可保障冬季降雪后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車輛通行效率,對降低經濟損失、保護基礎設施、減少環境影響、維持社會正常運轉具有重要意義。為維護城市綠化美化成果,保障冬季除雪作業科學規范高效,特制定如下使用規范,請參照執行。
一、使用目的
從科學環保和安全優先出發,把加強融雪劑使用管理作為推動城市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科學規劃、精準管理,以最優化的使用方式和管理機制嚴防融雪劑中化學物質的排放和擴散,實現除雪作業最優化、環境污染最小化、經濟效益最大化目標。
二、選購標準及貯存條件
(一)綜合融雪劑融雪效果、腐蝕性以及對植被和土壤的影響等因素,應當優先選擇環保型融雪劑,嚴禁使用工業鹽代替環保融雪劑。融雪劑應當符合《GB/T 23851-2017 融雪劑》《JT/T 973-2015路用非氯有機融雪劑》生產標準,由采購部門(單位)上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后于每年11月前采購到位;每年采購的融雪劑應當按生產批次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送檢,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根據自然地理氣候條件,合理選擇融雪劑貯存場所和運輸車輛管理,確保其性能穩定。貯存場所要符合環保標準,做到分類存放、安全防護、定期檢查,避免因高溫或極寒等客觀因素造成周圍環境污染。
三、使用時間及范圍
(一)清雪除冰作業堅持機械除雪為主、融雪劑融雪為輔的作業方式。撒布時間及次數要根據路面及天氣情況而定,在必須使用融雪劑的路段和橋段,應當在降雪初期或路面出現凍結前1至2小時撒布。遇凍雨、中雪、大雪時應當及時調整融雪劑撒布量和撒布次數,以地面不結冰為基準;當地面覆蓋的冰雪較厚時,應當先采用機械除雪或人工鏟雪,除去地面大部分積雪后,再撒布適量融雪劑融雪,科學把控融雪劑使用量。
(二)撒布融雪劑應當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對10°以上坡路、彎道、橋梁等易結冰壓實的懸空路段和重要交通道路、樞紐站(點)可適度撒布環保型融雪劑;未列入撒布范圍的道路(區域)嚴禁使用融雪劑,在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的條件下禁止過量使用融雪劑。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降雪過程中私自使用融雪劑或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融雪產品,確需使用融雪劑進行清雪除冰的道路(區域),融雪劑撒布時間、撒布用量等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及時報備。
四、使用方法及用量
(一)撒布融雪劑應當使用專用撒布設備,提高撒布的效率和準確性。融雪劑一般多為固態噴灑,根據道路面積均勻撒布在道路表面,確保覆蓋范圍全面且厚度適中;在無專用撒布設備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貨車裝載、人工散灑的方式進行撒布。
(二)對10°以上坡路、彎道、橋梁等易結冰壓實的懸空路段和重要交通道路、樞紐站(點),積雪厚度達到1cm時,預撒布融雪劑,施灑(撒)量不得大于20g/㎡/次;積雪厚度達到5cm時,先采取機械除雪措施,減少地面積(存)雪量,再適量施灑(撒)融雪劑,施灑(撒)總量不得大于45g/㎡/次;年施灑(撒)總量不得大于150g/㎡,可將路用防滑材料與融雪劑摻配使用。
(三)在城區重要交通道路使用融雪劑時,應當減小路面撒布寬度,避免撒布過寬對路邊地下管道、綠色植物造成損耗。未含有融雪劑成分的積雪可利用市政排水系統、綠化帶排除雪水,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應當及時清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規范處置。
五、注意事項
(一)實施融雪劑作業過程中,對生態環境要素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污染損害要進行合理性評估,并監督實施。要加強融雪劑作業管理,因地制宜,靶向施策,嚴禁在綠化帶和樹溝等植物密集區域堆放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減少對植物的不良影響。
(二)非機動車道、人行步道(緩行道、花磚)、居民小區清雪除冰作業中應當以小型機械和人工清掃為主,嚴禁使用融雪劑。遇凍雨、暴雪等特殊情況確需使用融雪劑融雪的路段(區域),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報備,做適當調整。10°以上坡路、彎道、橋梁等易結冰壓實的懸空路段和重要交通道路、樞紐站(點),使用融雪劑進行清雪除冰作業時,應當在臨近綠化帶的道牙處設置防護標識或措施,防止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直接接觸土壤;清雪除冰作業過程中嚴禁將含有融雪劑成分的殘雪堆入城市綠化帶或排入市政排水系統,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三)使用融雪劑進行清雪除冰作業時,應當在作業區域周邊5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作業人員及車輛要堅決配合交警部門管理,遵從交通指揮。撒布融雪劑后,要在冰雪“假融”狀態下及時清理,凍雨、中小雪清理一天,大雪、暴雪清理兩天。
(四)定期對撒布融雪劑的道路(區域)綠植土壤進行檢測分析,科學制定土壤修復整治措施,鞏固提升城市園林綠化和生態環境監測檢測信息化、精準化水平。
(五)融雪劑具有一定的腐蝕性,作業人員在撒布融雪劑時應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履行安全作業職責,佩戴好防護手套、口罩等用品,避免直接接觸融雪劑造成人員安全事故。
(六)避免在大風天氣進行融雪劑撒布作業,防止融雪劑飄散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
(七)融雪劑在貯存、裝運、清理等處理過程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避免出現地下管網破損或城市水源污染、綠植土壤破壞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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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機械化清雪除冰作業責任道路匯總表
序號 | 道路級別 | 道路名稱 | 區間范圍 | 長度(米) |
1 | 一類 | 方特大道 | 觀禮大道-方特一期 | 5100 |
新華路 | 第二條道口-明珠路(北至京源—路口鐵路處) | 8200 | ||
觀禮大道 | 明珠路-301縣道 | 5000 | ||
體育大道 | 前進路-環城鐵路橋 | 8000 | ||
文化路 | 明珠路一嘉興路 | 7210 | ||
勝利路 | 一號路-明珠路 | 8500 | ||
朝陽路 | 建設路-體育大道 | 1700 | ||
文昌路 | 民政路-觀禮北路 | 750 | ||
迎賓路 | 火車站-機場路 | 6880 | ||
2 | 二類 | 建設路 | 蘭新路-嘉文路 | 3500 |
五一路 | 和平公園-和誠路 | 5770 | ||
和誠路 | 嘉文路-體育大道 | 5000 | ||
明珠路 | 嘉文路-城市邊界 | 11000 | ||
蘭新路 | 關城南路- 安遠溝小學 (西至蘭新西路與陽關路交匯路,東至安遠溝小學門前) | 8000 | ||
機場路 | 機場-花雨路 | 14545 | ||
祁連路 | 文化路-鋼城路 | 5500 | ||
嘉興路 | 綠化市場-酒鋼3號門 | 1900 | ||
長城路 | 森林公園-酒鋼游冰館 | 1045 | ||
河口路 | 新華路-炮團巷道 | 1700 | ||
富強路 | 新華路-玻璃廠 | 1850 | ||
雄關路 | 蘭新路-酒鋼1號門 | 2100 | ||
嘉文路 | 建設路一和誠路 | 850 | ||
玉泉路 | 蘭新路一建設路 | 1355 | ||
玉泉南路 | 迎賓路-明珠路 | 1700 | ||
大唐路 | 祁連路-迎賓路 | 600 | ||
鋼城路 | 蘭新路-體育大道 | 2400 | ||
東湖東路 | 體育大道-二號路 | 2030 | ||
鏡鐵路 | 陽關路-蘭新路 | 2600 | ||
西環路 | 和誠路-連霍高速橋 | 2200 | ||
雄關大道 | 新城二路-火車南站 | 6000 | ||
3 | 三類 | 一號路 | 新華路-西側路頭(益民小區南側道路) | 1700 |
綠化車站站前路 | 綠化車站-文化路 | 700 | ||
雙擁路 | 關城北路一嘉興路 | 2800 | ||
前進路 | 機務段門口-和誠路 | 700 | ||
共和路 | 迎賓路-和誠路 | 1680 | ||
博園路 | 雙擁路-蘭新路(花博園東側) | 1500 | ||
峪新路 | 雙擁路-聚鑫西路(北至關城北路與峪新路交匯路口) | 2700 | ||
關城南路 | 雙擁路-蘭新路(關城景區東側) | 1500 | ||
二號路 | 靜軒路-機場路大橋 | 1700 | ||
迎賓七小區北側 | 前進路-嘉文路延伸 | 800 | ||
嘉墩路 | 前進路-火車通行橋 | 700 | ||
民政路 | 觀觀禮大道-機場路 | 2100 | ||
花雨路 | 文昌路-金港路 | 3100 | ||
花城路 | 金河路-峪關路 | 1150 | ||
花海路 | 寧遠路-金港路 | 2300 | ||
觀禮北路 | 文昌路-金港路 | 2300 | ||
夜光路 | 觀禮大道-觀瀾路 | 780 | ||
觀禮東路 | 觀禮大道-觀瀾路 | 700 | ||
文軒路 | 明珠東路-二號路 | 800 | ||
德軒路 | 明珠東路-二號路 | 800 | ||
靜軒路 | 明珠東路一二號路 | 700 | ||
炮團東側道路 | 河口路-建設西路 | 500 | ||
貨場前路 | 迎賓路-嘉墩路 | 2280 | ||
站前路 | 迎賓西路-道路北端 | 2100 | ||
燕嗚路 | 民政路-觀禮北路餅 | 800 | ||
金河路 | 民政路-花城路 | 600 | ||
柔遠路 | 方特大道-花雨路 | 400 | ||
駝鈴路 | 花城路-觀禮北路 | 500 | ||
寧遠路 | 花城路一觀禮北路 | 550 | ||
石關路 | 新城二路-觀禮北路 | 1000 | ||
峪關路 | 新城二路-觀禮北路 | 2500 | ||
金港路 | 明珠東路-蘭新路 | 600 | ||
金港南路 | 觀禮北路-錦尚世家 | 1500 | ||
觀瀾路 | 夜光路-觀禮東路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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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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