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嘉峪關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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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發〔20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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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
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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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穩經濟促發展的重要性、緊迫性,抓緊出臺深化細化的配套政策措施,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臺賬管理、調度推進、考核通報、跟蹤督辦機制,工作完成情況實行“月報”制度,各相關部門于每月25號前將工作情況報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市政府常務會議將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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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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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
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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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個方面70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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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3〕12號)要求,全力提振發展信心,鞏固向好態勢,促進全市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實財稅支持政策(5項)
1.落實“六稅兩費”稅費支持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2.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3.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支持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5.強化政策支持服務力度。通過網上申報和在線輔導對上述優惠政策實現不來即享,即時辦結。篩選符合優惠條件的納稅人戶冊,依托“隴稅雷鋒”全員幫辦服務機制,為納稅人提供稅收宣傳和納稅服務工作。定期篩選稅收征管數據形成“應享未享”企業清單,通過“隴稅雷鋒”釘釘群點對點開展提示提醒和跟進輔導。(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質效(7項)
6.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積極開展金融政策分析對接,建立嘉峪關市金融支持政策目錄清單,確保符合國家政策要求、契合我市實際金融政策落地率達到100%,力爭年末實現貸款增速9%。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LPR下行效果充分傳導至貸款利率,對率先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及時推出特色減費讓利措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市內重點項目建設中予以優先推薦。支持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主動開發金融新模式新產品,全年引進開發落地新金融服務產品不少于7個。2023年2月25日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金融服務專區”,組織不少于5家銀行進駐,為市場主體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務。(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在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7.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開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百日攻堅行動”,2023年2月25日前提出全市首批重點金融支持企業白名單及融資需求項目庫。支持制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市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國家反饋設備更新改造貸款清單項目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改造貸款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支持銀行主動服務項目建設單位,以更優惠的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在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8.加大重點產業鏈企業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快推進嘉峪關產業發展基金完成設立。設立“重點產業鏈融資項目庫”“企業首貸庫”。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信用融資和應收賬款、存貨、倉單等動產質押融資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鏈主企業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貼現。全面落實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貸款和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爭取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范圍。將中小微物流倉儲企業納入交通物流再貸款支持范圍,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發展、交通物流等重點領域信貸投放。交通物流、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與金融機構共享信息對接,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合同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優化貸款審批流程,相關領域信用貸款增速明顯高于其他各項貸款。(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房產服務中心)
9.增強信貸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設立全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庫”,全年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政銀企對接活動不少于24次。2023年3月30日前,制定出臺嘉峪關市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市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建立健全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支持市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且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在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10.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鼓勵私募股權基金在嘉投資,為中小企業設立融資和資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務。建立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推動提升發債主體信用評級。大力推進企業上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全力幫助新上市企業爭取省級一次性資金補助。鼓勵有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再融資。支持暫未達到上市標準的成長型企業在“新三板”和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
11.強化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積極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強化與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業務模式,加快擔保貸款發放。對單戶1000萬元(含)以下的融資擔保費率不得高于1%,單戶1000萬元以上的融資擔保費率不得高于1.5%。發揮風險補償金作用,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擔保支持。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依照省級標準給予代償補償。(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市金融服務公司、甘肅金控嘉峪關融資擔保公司)
12.落實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以物抵債稅收支持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處置不良債權,對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處置符合條件的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稅收支持政策。(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在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三、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6項)
13.提升城市消費能級。嚴格落實2023年全市促消費活動安排。圍繞汽車、餐飲、綠色家電、數碼產品、日用百貨等重點商品,科學合理設定“嘉享券”全民消費券投放時段、范圍。向特殊困難群體定向發放全民消費券。鼓勵全市商貿綜合體引進知名品牌,積極引導高端消費回流。大力發展連鎖零售,支持重點商貿流通保供企業建設社區便民超市,加快建設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支持美食街實施道路景觀和業態提升改造。在全市符合條件區域設置2個后備箱市場、地攤市場,繁榮“夜市經濟”。爭取中央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資金,支持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快遞進村項目建設,暢通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渠道,推動城鄉物流共同配送,打造“1小時鮮活農產品物流圈”。(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總工會)
14.大力培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積極創新銷售場景和模式,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加大與電商平臺合作力度,推動直播帶貨、社交電商、即時銷售等應用,大力發展“互聯網+零售+配送”“互聯網+分享經濟”“電商+長短視頻+直播”等銷售方式。鼓勵電商企業與餐飲、住宿等服務業企業合作,支持在線文娛、遠程醫療、智慧旅游、智能體育等領域消費。積極組織開展全市范圍內體育文化活動,舉辦全市足球、籃球、羽毛球等競賽活動,依托“雄關大舞臺”等傳統文化品牌,以文旅促消費。支持廣告和娛樂經營性企業發展,對轄區內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地方稅收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15.持續提升優質品牌效應。積極推進實施“嘉峪關烤肉”品牌推廣活動,支持具有實力“老店”開展連鎖經營。深挖我市特色農產品,鼓勵各類農產品深加工生產制造企業開展線上線下宣傳和營銷,強化品牌建設。支持市內制造業優質產品推介與招商引資工作相結合,在重點招商區域同步開展優質產品推介展銷活動。打造集工業制成品、特色農產品、文創產品、旅游景點宣傳等為一體的平臺窗口,提升嘉峪關優質產品知名度。(市商務局、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16.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且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加大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宣傳力度和促消費活動補貼力度,在2023年各類促消費活動中,專門設置新能源汽車促銷版塊。加快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替代,2023年3月30日前制定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指導意見,6月30日前完成規劃編制。加大汽車、家電等大宗商品促消費活動力度,舉辦“汽車消費季”主題促銷活動,依托“五一”“十一”節假日消費旺季組織大型汽車、家電展銷活動。對組織開展汽車、家電專場促銷活動的企業給予定向資金扶持。(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
17.加大交通運輸領域配套政策落實。加快推進嘉峪關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積極拓展公路服務功能,推進實施好高速“開口子”工程,爭取推進國省干線貨車停車場建設項目,支持在市域內公路沿線符合條件區域增設新能源充電樁等設施。優化黑山湖區域綜合交通。落實好定制客運經營主體和車型放寬限制政策,允許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并符合《班車客運定制服務操作指南》的社會力量和5座車輛參與定制客運。優化城市重點區域交通限行舉措,探索推行貨運車輛進城通行證“一網通辦”“一城通辦”,全時段準許輕型及以下新能源貨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18.促進外貿提質增量。大力支持我市企業參加蘭洽會、進博會、服貿會等省內外、境外展會,幫助做好參展費用申報工作。積極爭取參與中歐班列貨運組織相關工作。實施“一對一”聯系機制,加強跟蹤服務,穩定資源型產品進口。加大與周邊口岸的交流溝通,通過自主經營或合作方式爭取引進省外外貿企業。加強自貿協定優惠政策宣傳,引導企業開拓RCEP市場空間。爭創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市商務局)
四、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6項)
19.降低市場主體水電氣成本。對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繼續執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積極引導新能源電力、市內重點工業用電企業參與省內中長期交易,提高中長期合同簽約比例,降低用電成本。鼓勵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堅持低價電量(含偏差電費)優先匹配居民、農業用電。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無需用戶投資。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可采用低壓接入。(市住建局、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市發展改革委、嘉恒公司、嘉峪關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嘉峪關匯能公司)
20.進一步降低相關收費標準。立即對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清理,依照應免盡免原則,依法依規全面取締不合理收費。對我市中小學、托兒所、幼兒園及養老院、殘疾人社會福利性事業單位(企業)、特困企業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用,按規定繼續執行50%收取的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前,對我市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減半收取。我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繼續對全市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予以免費,對個體工商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減半收取。繼續實行水資源費緩繳政策,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的水資源費,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
21.繼續階段性降低社保醫保費。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12月31日前進行補繳,繳納基數在2023年全省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在現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個人醫保待遇不降低,先行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醫保局)
22.嚴格落實階段性工程建設領域緩繳政策。督促全市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全面落實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的階段性緩繳政策,任何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于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絕。(市住建局、市水務局)
23.深入推行工程擔保制度。鼓勵擔保機構對信用狀況良好的施工單位降低擔保費用,簡化擔保程序。工程質量保證金或工程質量保證擔保額度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或提供履約擔保的,發包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或要求提供工程質量保證擔保。擔保有效期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予以約定。承包單位不履行保修責任時,發包單位有權要求工程擔保保證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辦、嘉峪關銀保監分局、市金融服務公司、甘肅金控嘉峪關融資擔保公司)
24.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集中清理政府采購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進一步加大“政采貸”支持力度,嚴格落實中小微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惠企政策。積極開展針對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專項培訓。督促各采購單位及時公示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貨物、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提高至10%—20%,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深入開展產業賦能行動(11項)
25.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繼續深入推進實施產業鏈鏈長制。支持重點產業鏈企業申報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數據信息發展資金。加大力度支持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爭取選礦、燒結、焦化、制氧、煉鐵、煉軋等工藝裝備優化升級等“三化”改造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支持。支持有色冶金產業向高端延伸,穩步提升先進有色金屬新材料、鋼鐵新材料產能規模。(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26.全力打造千億級鋁產業集群。積極推進嘉唐600萬噸氧化鋁及新材料、寶武鋁業30萬噸熱軋用多規格高精度鋁合金扁錠項目落地。加快構建“氧化鋁—電解鋁—鋁材—鋁制品深加工”產業體系,穩步推動鋁產能釋放,全力推動鋁液就地轉換。全力保障電解鋁產量達到135萬噸,鋁鑄軋生產線平均保持在50條線以上。(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27.大力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加快推動“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大力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發展,全力推進酒鋼集團240萬千瓦智慧電網及新能源就地消納示范項目實施。積極鼓勵引導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發展,圍繞新能源產業鏈缺失環節,重點培育引進關鍵零部件產業。加快推進索通低碳產業園二期、國綜綠能高端電力裝備制造產業園、人民電器新能源重卡產業基地等項目。依托大友工業硅產品,積極引進多晶硅下游產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園區管委會)
28.積極推進氫能產業發展。加快推進百億級氫能產業園項目實施。2023年10月30日前爭取新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開工建設。大力支持“制—儲—運—用”氫能全產業鏈發展。積極探索推進“綠電—綠氫—綠氨”技術路線關聯項目投資落地。(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園區管委會)
29.大力培育新興產業。全面落實新材料關鍵技術攻堅計劃。支持甘肅宏匯煤炭分質利用項目復產。積極做大做強大友公司化工板塊,重點發展煤氣及焦油、冶金溶劑、特種炭黑、色素炭黑、石墨陰極材料、納米碳、鋁用炭素材料等產品。加快推進索通低碳產業園建設,大力發展石墨化電極、石墨化陰極、石墨烯、碳纖維、碳復合材料產業,打造全國知名炭素基地。(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30.積極推廣數字化改造應用。鼓勵酒鋼公司、大友公司等重點工業企業與ICT(信息和通信技術)企業深度合作,開展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全面提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等智能化水平。積極搭建數字化轉型關鍵共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企業跨域數字化轉型技術對接與業務協同。(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31.加快軍民融合產業發展。依托現有資源優勢,積極支持工業探傷、醫療設備、藥品研發制造等企業來嘉投資。穩步推進嘉核科學城玻璃固化冷實驗室平臺和數據控制中心建設。實施普斯智能技術裝備應用、南京華視放射源及有源檢測設備等項目。積極爭取新型核石墨材料、核乏料儲存運輸和裝備制造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32.持續提升工業園區產業承載力。加大國家高新區創建工作力度,2023年列入科技部“以升促建”考察名單。積極推進產業園區基礎設施聯通、嘉北工業園綠色低碳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工業園區供電供水設施配套項目實施。加快推進工業園區職能改革,積極構建全鏈條產業發展服務職能框架。打造千億級開發區,力爭在2023年省級開發區考核中排名前列。(工業園區管委會、市科技局)
33.深入實施金融支持“強科技”行動。引導相關金融機構用好科技創新再貸款政策。2023年4月15日前制定出臺嘉峪關市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支持指導意見。年內組織開展4次科技創新企業金融產品對接服務專項活動。積極支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省級項目,年度納入省級計劃項目或企業較上一年度增加15%。企業科技研發投入完成市級下達任務指標。(市政府金融辦、市科技局、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
34.積極打造文旅產業發展核心板塊。全面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嘉峪關段)建設。盤活關城、討賴河、草湖三大片區旅游資源,形成集聚聯動效應。重點實施關城景區改造、游客服務中心提升改造、三大景區貫通等項目,推動三大景區貫通運營,打造長城文化公園文旅融合示范區。整合龍王灘公園、南北兩岸古街、玉龍灣等資源,謀劃實施南湖星空營地、龍王灘自駕車營地、精品民宿等項目,打造城市生態文化休閑度假區。挖掘新城草湖國家濕地公園特有的沙漠、濕地、湖泊、烽燧等資源,開發徒步探險、單車騎行、戶外露營、滑沙體驗、濕地觀光等產品,打造戶外運動康養體驗區。(市文旅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
35.大力推動服務業發展。全面落實“服務業提升計劃”。提升五大市場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金翼物流園、西部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效能,打造集合物流、冷鏈物流、城市配送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物流園區。加快順恒冷鏈物流園、豐源農業科技示范園冷鏈倉儲、“中央廚房”餐飲配送中心等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現代金融服務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來嘉發展,優化金融產品供給,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加強與中核集團等涉核企業和科研院所合作,支持相關研究院(所)設立駐嘉項目部,鼓勵開展研發設計等實質性業務。優化服務業結構,推進金融、康養、旅游、文體娛樂、電信服務、創意設計包裝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大力提高生產性服務業比重,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促進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加速融合。(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
六、發揮有效投資關鍵作用(9項)
36.加快推進計劃建設項目實施。嚴格落實項目調度計劃安排,22項續建項目2023年3月1日前全部開工建設,20項新建項目2023年3月10日前全部開工建設。認真落實《2023年政府投資項目開復工計劃》,全年推進實施政府投資類項目73個,其中基礎設施領域17個,計劃投資66.9億元;社會民生領域22個,計劃投資10.4億元;農林水利領域11個,計劃投資3.6億元;其他領域項目10個,計劃投資1.3億元;預備項目13項,總投資8.5億元。(市發展改革委,各項目建設責任單位)
37.加強項目謀劃爭取。緊貼國家政策投向,重點謀劃儲備交通、能源、水利、冷鏈物流等重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等重大項目,建立規模1000億元以上的項目儲備庫,實行動態管理。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債券、一般債券、政策性開發性基金等各類資金,全年爭取資金較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項目建設責任單位)
38.加快推進省級“三個清單”重點項目建設。充分發揮甘肅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功能作用,切實強化項目運行調度,每月3日前完成調度工作。全力推進嘉峪關機場改擴建、酒鋼本部煉鐵工藝裝備三化升級改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配套等10個省列重大項目建設。全力推進44個全省重點投資項目按月完成工程進度。切實保障8個省列重大前期項目按計劃完成前期工作,確保項目盡快落地。(市發展改革委、省級“三個清單”項目責任單位)
39.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對全市政府投資類項目實施組織路線圖管理。2023年即將下達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專項債券項目要抓緊辦理項目審批、土地、規劃、環評、招投標等前期手續,6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確保資金一經下達即可形成有效投資。(市發展改革委、各項目建設責任單位)
40.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充分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通過甘肅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環保、倉儲物流、社會事業等領域,面向民間資本開展項目推介。依托“信易貸”等信用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指導企業積極爭取國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設備購置更新改造財政貼息貸款等,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市發展改革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市水務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等單位)
41.有效盤活存量資產。規范盤活我市閑置土地、園區老舊廠房、商業綜合體、南市區旅游設施、村鎮閑置資源等存量資產,探索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促進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等項目,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項目,企業無需向政府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價款,只需繳納供地成本。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國家支持產業、行業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建設用地過渡期為5年。對結余資金和連續2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2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商務局、郊區工作辦公室)
42.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圍繞礦產資源重點發展區域,爭取地質勘查基金,加強礦床外圍勘查。根據本市礦山開采服務年限的實際,多途徑、差別化保障采礦用地,納入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用地,在建設用地審批時直接配置計劃指標;礦山開采服務年限短的,可按臨時用地有關規定管理,保障能源資源供應安全。積極參與新一輪找礦突破行動,推動基礎地質調查和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實施,盤活優質礦產資源,優化礦權融資方式,支持礦業權作價出資或入股優化省屬企業資源配置。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資金參與勘查,鼓勵礦山企業開展接替資源勘查,力爭實現找礦突破,有序出讓礦業權,保障資源供應。(市自然資源局)
43.加強項目前置要素保障。充分發揮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作用,按照“一項目一方案”要求,實行臺賬管理、清單化調度。全面落實“容缺受理”“告知承諾”,依法依規加快辦理項目用地、環評、能耗等手續。用好“政銀企”常態化對接交流機制,按季度向銀行提供“項目清單”。(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44.促進“飛地經濟”高質量發展。積極與蘭州市、蘭州新區建立飛地經濟聯席會議制度,合理設置規劃、建設、管理和利益分成等共建共享合作機制,聯合開展招商引資,共同保障重大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七、大力推進文旅消費復蘇回暖(4項)
45.全力開展“引客入嘉”。支持轄區內各旅游景點積極參與“甘肅人游甘肅”活動,推出景區優惠政策。積極做好全域旅游年卡推廣工作,鼓勵引導嘉峪關文物景區、紫軒葡萄酒莊園、東湖生態旅游景區落實首道門票減免政策。依托河西五市旅游聯盟平臺,邀請省內重點旅行商來嘉考察踩線,謀劃聯盟精品旅游線路產品。加大旅游產品宣傳推介工作力度,爭取轄區內主要景點及餐飲住宿商戶全部納入河西走廊精品線路和甘青寧蒙大環線旅游精品推介范圍。(市文旅局)
46.強化政策資金扶持。制定出臺《嘉峪關市促進文化旅游產業融合創新發展補貼獎勵辦法》,對通過旅游專列、團隊等方式組團來嘉文旅企業給予獎勵補貼。全面落實《“引客入甘”補貼實施辦法》,對組織境內外游客來甘旅游以及組織甘肅人游甘肅的旅行社,指導協助申報省級補貼;鼓勵支持有條件的景區、酒店及旅行社積極開拓境外客源市場,對采取利用客源地公共媒介、舉辦文化旅游宣傳推廣活動和邀請境外客源地旅行商、航空公司、旅游相關專業協會和機構、媒體代表主動配合開展旅游線路考察、宣傳營銷等活動,配合做好省級補貼爭取工作。(市文旅局、市財政局)
47.不斷豐富旅游產品供給業態。督促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嚴格落實公休假制度。持續培育“我到嘉峪關修長城”“鋼鐵是這樣煉成的”等研學產品。提升改造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助推“百畝花海”“騎行小鎮”等品牌發展,打造文旅振興鄉村樣板村和精品民宿,培育特色鮮明的休閑農業、文化體驗等農業產業新業態。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旅游產業聚集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郊區工作辦公室)
48.全力做好嘉峪關機場停航期間客運保障。積極協調甘肅省民航機場管理局在嘉峪關機場改擴建停航期間,向張掖機場轉移嘉峪關機場航線。積極協調蘭州鐵路局集團公司加密張掖至嘉峪關動車車次。根據動車停靠時間、密度、班次,優化調整出租車、公交車運力,提升服務質量,實現多種交通方式無縫對接和零距離換乘。(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
八、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3項)
49.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鼓勵我市在售樓盤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各類商品房促銷、團購活動,激發消費活力,增強消費信心。取消不必要的住房需求限制,落實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進一步降低購置商品房商業貸款利率,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穩定開發貸款和建筑企業信貸投放,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對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加快建設交付,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對預售資金交存使用規范、前期資金投入大、社會信用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實行跨節點撥付預售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采取保函置換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用于項目工程建設。制定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具體流程,紓解企業資金壓力。(市房產服務中心、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嘉峪關銀保監分局)
50.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在緩繳期間,繳存職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影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1.調整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自首次還款之日起至全部還清貸款一年內均可提取,不限制提取頻次和單次提取金額,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住房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賃商品房提取額度和提取頻次,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由按季提取調整為按月提取。我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房的,夫妻雙方可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區分單、雙繳存職工,累計年提取總額提高至 24000元(含)。增加解決歷史遺留“登記難”提取業務。繳存職工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的,在首次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一年內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同一套住房提取金額累計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和首次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繳納的契稅和辦證工本費。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調整貸款計算公式。住房公積貸款額度提高至單筆最高額度單繳存職工60萬、雙繳存職工80萬。將貸款計算公式中借人繳存余額倍數,調整到可貸額度為繳存余額倍數的18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九、扎實推進鄉村振興(4項)
52.持續推進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以“種業、蔬菜、奶業、生豬”四大產業為主攻方向,引導農戶利用作物倒茬,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在保證糧食作物種植面積的基礎上,增加蔬菜、制種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力爭落實瓜菜面積3.25萬畝,同比增長4.8%,高效制種面積1.56萬畝,同比增長13%。改造提升蔬菜園區(基地)設施,擴大畜禽飼養規模,建設時令鮮果采摘基地,培育休閑旅游新業態。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示范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奶牛、生豬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奶牛存欄達到1萬頭,生豬出欄達到10萬頭,肉蛋奶總產量達到5萬噸以上,確保重要農產品市場供應穩定。積極宣傳國家種糧惠農政策,確保糧食種植面積不低于4萬畝、產量不低于3萬噸。春播期間對糧食作物播種面積落實情況實行日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市農業農村局、郊區工作辦公室)
53.加大強農惠農政策供給。積極爭取強農惠農補貼資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嚴格落實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補貼政策,及時規范兌付補助資金。全年建設高標準農田1萬畝,配套高效節水設施。推動涉農整合資金、銜接補助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和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益等優先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適當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標準。(市農業農村局、郊區工作辦公室)
54.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水平。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相關的機械優先補貼。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嚴格耕地用途管制,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持續開展耕地質量監測與評價,積極鼓勵推行科學施肥技術運用,加大有機肥施用力度,穩步提升耕地質量,確保糧食安全。(市農業農村局、郊區工作辦公室)
55.加快推進種業振興。大力實施種業振興“五大行動”,完成第三次全國農業種質資源普查各項任務。加快種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國家級飼用燕麥區域良種站,建成穩定的萬畝制種基地和畜禽良種擴繁場。加強種業管理和市場監管,開展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持續優化種業發展環境。(市農業農村局)
十、全力以赴招商引資(3項)
56.聚焦重點產業精準招商。編制《2023 年嘉峪關“2+6+N”招商引資產業圖譜索引》。自2023 年3 月起,動員全市力量投入招商引資工作,組建各類招商引資分隊9個,對接聯系重點企業24家,力爭簽約項目較 2022 年同比增加20%,落地資金同比增長25%。(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
57.聚焦重點企業精準招商。制定《2023年全市精準招商工作實施方案》。圍繞世界財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民營企業500強,編制《2023年招商引資“三個500強”企業名錄庫》。支持鼓勵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各類企業來嘉參觀考察,建立完整對接聯絡溝通渠道,公布招商引資服務電話。(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
58.聚焦重點區域精準招商。編制《2023年全國招商引資產業地圖》。圍繞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經濟圈等重點區域,建立商會定期對接聯絡機制。2023年計劃組織相關區域招商推介活動12場次,定點定向精準推介項目。鼓勵重點區域商業協會、企業聯合體來嘉對接洽談。(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
十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5項)
59.扎實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活動。嚴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面落實營商環境“6+1”政策體系。持續推進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清欠工作。落細落實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措施,推行“免申即享、不來即享”。持續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確保“拿地即開工”。建立破產案件簡易審理機制、預重整機制、執轉破銜接機制,暢通破產案件受理渠道。(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0.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提質增效。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全面提升數字政府平臺“一網通辦”支撐和服務能力,開展“12345”“一件事一次辦”“跨域通辦”“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幫辦代辦”等特色服務工作,全面打造“嘉快辦、逾難關”政務服務品牌。(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61.積極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主動對標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進一步做好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做法學習借鑒工作。對國家明確在全國推行的推進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等26項改革舉措,對標國家要求,逐項落實,全面推廣;對國家明確由非試點地區參考借鑒的開展“一照多址”改革等24項改革舉措,采取有效措施創造條件推進實施。(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2.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包聯企業工作機制。建立常態化的聯系服務機制,健全領導干部包聯企業制度,堅持“不叫不到、無事不擾,隨叫隨到、有事必到”的工作理念,全生命周期和全過程全天候為企業服務,真心實意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出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加快構建親清的政商關系,落實“白名單”和“六必訪”制度。(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工信局、市工商聯)
63.優化監管方式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優服務。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融入全省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完善信用信息修復機制,高效開展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工作。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制定涉企輕罰免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十二、千方百計穩就業擴就業(4項)
64.全力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持續深化省內東西部人力資源協作機制,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臺。持續擴大就業見習規模,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等積極開發見習崗位并與之簽訂見習協議,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見習補貼,對留用率達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補貼標準分別提高至1200元、1350元、1500元。對省內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困難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學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促進更好的就業創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65.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縱深推動“百千萬”創業引領工程,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嚴格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升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效能,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免除反擔保要求,放寬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的范圍和條件,提高貸款額度,加大支持力度,將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在現行最高擔保額度的基礎上提高20%,即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300萬元提高至36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24萬元,提額部分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66.持續優化農民工就業環境。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勞務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勞務品牌。按照交通便利、人員求職集中的原則,整合我市自發形成的零工市場,合理劃分功能區域,為零工人員和用工主體提供就業創業政策咨詢、求職登記、用工需求等信息,解決零工人員就業與招聘問題。(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
67.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力度。支持規模以上企業或者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或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在年度培訓計劃中的占比,符合條件的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或參加社會化評價,對取得初、中、高級技能等級證書,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初、中、高級每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標準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支持各類職業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企業需求和勞動者意愿,大力開展訂單式、嵌入式和項目制等培訓,提供培訓、評價、輸轉一體化服務,符合條件的可預撥20%的培訓補貼資金。鼓勵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技能評價,符合條件的給予不超過300元的技能評價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三、切實保障能源安全(3項)
68.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全力協助酒鋼集團提高電煤儲運能力,火電存煤不低于40萬噸。全市常態存煤水平達到15天以上,確保冬季用煤、冬煤夏儲的保障供應和用煤安全。(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69.加強電力生產供應保障。執行國家和省上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相關政策,規范轉供電環節電費計取,確保將電費減免的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電力用戶。加強電網運行分析和監控,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用電量動態監測分析,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滿足全市各類用電需求。(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嘉恒公司)
70.加強成品油燃氣保供。加強對成品油、城市燃氣市場監測調度,協調成品油、燃氣經營企業做好保供工作,確保滿足市場供應和應急需求。落實“城燃企業履行5%儲氣任務、地方政府履行3天儲氣任務”要求,有效降低市區煤氣、天然氣保供風險,保障全市燃氣安全穩定供應。(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中石油嘉峪關銷售分公司、嘉峪關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嘉恒公司、嘉峪關匯能公司)
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政策措施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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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5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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