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嘉峪關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嘉政發〔2023〕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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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公布嘉峪關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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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地管理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甘肅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甘政發〔2023〕55號)等有關規定,現公布我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并就標準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嘉峪關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2023年1月1日以來,已組織征地報批的,按新標準征收;在此之前取得用地批復但尚未開展征地工作的,亦按新標準征收。2020年10月16日印發的《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嘉峪關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嘉政發〔2020〕47號),廢止。
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為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權益,綜合征地實際情況,構成比例為4:6,不包括法律規定用于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
三、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對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嚴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聽證、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補償費用的問題發生。市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對地價標準實施工作的業務指導,加大政策解讀和宣傳,嚴格建設用地報批。在實施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和情況,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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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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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8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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