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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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辦發〔202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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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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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現將《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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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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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務
服務事項辦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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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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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項分類
第二條 ?對進駐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政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根據內容和性質,分為即辦件和承諾件。
(一)當事人申報材料齊全,辦事程序簡單,可以當場辦結的事項為即辦件。
(二)當事人申報材料齊全,但需經過審核、論證、召開聽證會、公告或現場勘查等程序才能辦結的事項為承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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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項受理
第三條 ?政務中心實行窗口式辦公。申請人申辦事項,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第四條??開展預約服務。
(一)預約服務事項包括所有進駐政務中心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預約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按相關制度及時回復預約申請人,商定預約事項;
(三)不得無故拒絕預約服務,因條件不具備或無必要提供預約服務的,應向預約人做好解釋。
第五條 ?申請人辦理事項時,應向窗口提交辦理事項的相關資料。
第六條??依申請類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應在甘肅省政務服務網嘉峪關子站公示;申請書采用格式文本的,應制作通俗易懂的示范文本在窗口公示。
第七條??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立即清點、查證、核實材料并對下列內容進行初審:
(一)申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申請辦理的內容和提交的有關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三)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簽章,提交的資料是復印件的,是否與原件相符。
第八條 ?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
(一)首問責任人應對服務對象主動表明身份,禮貌接待,耐心細致接受問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搪塞、拒絕;
(二)首問責任人接受服務對象問詢時,屬于本部門辦理范圍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資料齊全完整,形式、內容符合要求,應予受理,打印《受理通知書》。屬其它窗口辦理范圍的,應當做好引導服務。
第九條??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
(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程序及所需申請材料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二)對手續、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辦事群眾需補正內容;對不予受理或不予批準的事項,應一次性告知辦事群眾,并進行登記備案;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應當指導申請人現場更正。
第十條 ?全面推行容缺受理。
(一)對基本條件具備、關鍵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政務服務事項,應先予受理和辦理;
(二)對需要補齊補正的材料、辦理時限、超期處理辦法等內容,必須一次性告知辦事群眾或企業,待材料補齊后在承諾時限內出具辦理意見、頒發相關批文、證照等。
第十一條??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理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需要提供的法律法規規定證明及證明條件,由申請人自愿進行書面承諾,同時愿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應予以受理和辦理。
第十二條 ?全面落實延時服務。
(一)延時服務由窗口主動提供,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窗口不得無故拒絕延時服務,因條件不具備或確無必要提供延時服務時,應向服務對象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三條 ?全面落實幫辦代辦服務。根據服務對象需求,建立幫辦代辦機制,開展事項幫辦代辦服務。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根據辦件性質,依法對需要進行現場勘驗等特別程序的,應盡快協調相關人員落實,并跟蹤結果反饋,加快審批進程。
第四章? 事項辦理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
(一)即辦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按簡易程序即時辦理。
(二)承諾件辦結時限由各進駐部門向社會公開,承諾時限應比法定時限壓減50%以上,其基本程序: ???
1.申請人按辦理事項進行“一號制”取號;
2.申請人向有關窗口提出申請;
3.部門窗口經辦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凡申報材料齊全,符合審批條件,即時進行受理,并打印《受理通知書》交申請人;
4.及時組織審核或現場勘驗。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承諾時限辦結或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的,窗口應按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并向服務對象說明情況。
第十六條??積極推進并聯審批制。?
(一)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審批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事項審批由一個核心部門牽頭協調,各責任部門同步審批辦理;?
(二)并聯審批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進行同步審批,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承諾時限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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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事項結果
第十七條???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即辦件后,經審核無誤,應予以當場辦結,并出具結果。
第十八條??承諾件在承諾時限內辦結后,第一時間告知并送達辦理結果。對審批不能通過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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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務服務效能、黨風廉政建設實施行政監督。邀請兩代表一委員、社會監督員對政務服務質效進行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制度,切實保障群眾、企業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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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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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1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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