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 供應計劃的通知
嘉政發〔2021〕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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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嘉峪關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
供應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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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市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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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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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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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切實提高土地供應率,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工業等重點建設項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依據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結合我市具體實際,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該供應計劃。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一)供應計劃編制的目的、意義。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重要保障,是規范管理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措施,是實施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依據。科學合理地編制國有建設用地計劃,有利于更加客觀、準確掌握我市各類建設項目實際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促進土地供應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對進一步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優化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和空間布局、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
(二)供應計劃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和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建設用地使用標準等相關文件。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堅持土地供應服從、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市場需求,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統籌兼顧、重點保障的原則,嚴格控制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高質量,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強化土地資源要素服務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能力,全力保障我市2021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多規合一原則。堅持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相關規劃緊密銜接,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確保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目標得到具體落實,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促進產業升級,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及城鄉統籌發展。
2.堅持供需平衡原則。堅持從源頭上控制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總量,轉變土地供應政策,以需求引導供給,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給能力和規模效益。依據重點建設項目和土地市場需求,結合國家宏觀調控、土地市場需求變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況,科學預測2021年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應時序。
3.?堅持突出重點民生優先原則。堅持土地供應全面服務于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按照土地供給側改革總體思路,根據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優先保障社會民生、扶貧開發、鄉村振興、五網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工業轉型升級、產業融合發展、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和實體經濟發展項目用地,統籌落實好中小微企業發展用地,適當減少住宅用地供應數量,嚴格控制商服用地供給規模。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的項目,一律不予供地。
4.堅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原則。堅持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優先位置,貫徹國家“控制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約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存量用地,努力盤活城鎮低效用地,優先挖掘城鎮用地內在潛力,引導工業項目“退城入園”進入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大力推進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實現土地集約、產業集中、發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約化程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5.堅持“房住不炒”原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適當減少我市住宅用地供應數量,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計劃范圍和計劃期限
(一)計劃范圍。本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范圍包括我市行政轄區內計劃期內供應的全部國有建設用地。
(二)計劃年度。本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計劃期為一年。計劃年度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年度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021年度,嘉峪關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351.86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2021年度,嘉峪關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3公頃,工礦倉儲用地100.33公頃,住宅用地9.78公頃,(其中:棚戶區改造用地0.58公頃,商品住房用地9.2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0.8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09.09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8.80公頃。
五、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土地供應計劃。全力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用地,保證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和今年開工建設的重點交通、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用地需要,嚴禁將計劃指標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盛行業,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的建設項目。
(二)保障住房用地有序供應。結合我市商品房庫存與實際購買能力,在適度供應商品住房用地的同時,重點保障棚戶區改造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的供應,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積極支持危舊房改造。
(三)加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加強土地日常動態巡查,督促企業對低效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投入產出,加大閑置土地的清查整治,建立閑置土地查處部門聯運機制,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閑置的,依法堅決予以收回。
(四)強化土地批后監管。嚴格規范建設用地供應,切實加強建設用地供后監管。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從批、供、用、補、查五個環節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原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供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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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嘉峪關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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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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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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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要求,結合《嘉峪關市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為保障我市城鎮居民住房建設用地需求,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住宅用地總量和結構
2021年度嘉峪關市住宅用地計劃供應?9.78公頃,其中商品住宅用地9.2公頃,其他住宅用地(棚戶區改造)0.58公頃(詳見附件2)。
二、住宅用地供應布局
根據人口結構情況、居民住宅需求、房地產市場走勢,合理確定計劃供應的住宅用地規模。在區域分布上,老城區計劃供應7.78公頃,南市區計劃供應2公頃(詳見附件3)。
三、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措施
本計劃向社會公開,網址為嘉峪關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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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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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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