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嘉峪關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4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嘉峪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市住建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級有關住房保障、房地產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住宅、房地產業、保障性住房建設、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筑節能、建筑科技的有關政策、法規、規章。制定城市建設、房地產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和有關規范性文件并指導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全市住宅和房地產業,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全市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指導全市商品住宅、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監管和資質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負責廉租住房及局屬單位直管公房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行政執法監督以及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稽查工作。?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依據國家有關房改政策,提出本市貫徹實施意見,擬訂全市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中央、省屬在嘉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實施工作,負責對單位房改政策執行方案的審批和產權界定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住房補貼的發放。?
(四)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調查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審核、審批租賃補貼發放和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廉租住房補助資金計劃,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核審批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
(五)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舊街區拆遷改造工作。負責城鎮房屋安全鑒定及危房的認定,組織和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行業監管,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住宅小區建設的管理,負責制定物業管理配套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普查、房屋轉讓、租賃、抵押及房地產交易管理。?
(六)負責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負責編制城市新建、改造項目的建設計劃和城市管理維護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市屬供水、排水、供熱、道路、路燈、廣場、防洪排澇等公用設施的運營和管理。指導、管理全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公用設施的安全監察、維護運營、環境保護、協調督查和信訪維穩工作。?
(七)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筑活動和建筑業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監督指導建筑市場準入、工程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建筑企業資質、工程質量、建設安全、工程造價、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設備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房屋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和市外檢測機構備案。?
(八)指導、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舊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導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九)負責行政執法監督以及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稽查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審批管理,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管理,負責住房和建設系統年度報表的匯總和上報。?
(十)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監督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實施,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監督。?
(十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收取人防結建費,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戰時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襲后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承辦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負責全局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資、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黨群建設工作,指導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建設行業執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市住建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組織人事科。負責本部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并指導局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干部培訓、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黨紀、政紀、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并指導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管理相關人員人事檔案。承擔局機關黨委和紀委的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綜合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負責對外信息發布;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法規的清理、匯編;負責管理文書檔案;負責起草局機關重要文稿、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審核和報批報備;承擔住建系統政策法規的審查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單位印鑒和文書檔案;制定和組織實施普法規劃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復議和應訴及局機關的法律糾紛處理;負責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考核;負責局系統的“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管理局機關固定資產、處理來信來訪,局屬事業單位安全保衛、機要和保密;負責住建行政執法、掃黑除惡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組織制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編制住建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使用或物資規劃;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送;綜合管理各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檢查指導合理使用城市維護費等費用;對局屬單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審核和管理、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局系統國有資產;綜合協調住建系統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報批;負責各項行政事業性經費下撥審核、報批及清理;負責收取各項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負責全市廉租住房建設和租賃補貼資金、各項房改資金、住房補貼核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采購工作制度;負責各項經費收支核算、賬冊、憑證、財務會計報表編制管理。?
(四)城鄉建設管理科。負責指導和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事業、村鎮建設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規范性文件;負責編制城市新建、改造項目建設和城市管理維護計劃;指導城市綜合開發、環境綜合整治、城建執法監察;指導道路占用挖掘審批和城市亮化工程;負責城市防洪和城建統計工作;研究擬訂村鎮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指導和組織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建設試點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指導和參與新農村和美麗鄉村建設。?
(五)建筑業管理科。負責全市建筑行業管理;擬訂建筑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依照國家和省上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招投標、施工質量和建設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市建設工程進行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及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負責施工(開工)許可審批及現場文明施工監督管理;負責建筑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報批及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和市外檢測機構備案;組織建筑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監督建筑行業各類執業資格注冊及執業行為;指導參與監督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筑業技術進步、新型材料推廣;負責建設機械的使用管理;依法對職責內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公用事業管理科。研究擬訂全市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實施計劃,起草規范性文件;指導、管理全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公用設施的運營、生態環境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屬供水、排水、供熱等公用設施的審批、實施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收取工作;指導全市通信管線等地下管網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燃氣、供水、供熱、污水收集處理等市政公用行業的安全監察、日常維護運營、行業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
(七)工程項目管理科。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招投標等各項前期工作的開展和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各環節的報批;負責匯總并報告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進展情況;協調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八)房地產管理科。負責宣傳貫徹上級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法規,起草擬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政策及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開發建設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備案和資質管理;審核房地產開發經菅許可、評估許可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商品房銷售合同備案和開發項目審批、驗核、存檔;協同參與住宅小區規劃審查和竣工綜合驗收;查處違反房地產開發經菅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負責市場信息統計上報;監督商品房價格執行情況;組織協調指導產權、交易、評估及房管所的工作。?
(九)住房保障和物業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住房保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相關住房保障政策、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承辦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出售等環節審查審核及監督。負責處理住房改革政策遺留問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及起草有關綜合性文稿。負責擬訂并實施全市物業管理配套辦法和政策;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市場監督檢查和文明小區創建活動;監管審批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歸集及使用;負責擬訂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和標準,劃定物業管理服務區域,調解處理矛盾糾紛;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和物業管理人員執業資格培訓。?
第五條??負責人姓名:王南林
第六條???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原林炎? 6326420
第七條??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8:00
第八條??辦公電話:6326420
第九條???辦公地址:迎賓西路9號。
第十條??市住建局核定行政編制18名(含軍轉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處級),科級干部職數9名。?
第十一條??市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十二條??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