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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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辦發〔2021〕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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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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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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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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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級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嘉峪關市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機制,依法有力、有序實施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減少森林草原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嘉峪關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市政府負責編制本預案,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協調組織實施,并指導三鎮人民政府制定、修訂本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立即按照任務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報請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予以協調和支持。
1.4.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2 ?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據本預案確定的任務,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積極應對,形成合力。
1.4.3 ?科學撲救,以人為本。建立以專業消防隊伍為主、其他應急力量聯合行動的滅火機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重要設施和居民點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災害損失。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等,將森林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2???主要任務
2.1???組織滅火行動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設置)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看守火場、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2.2???解救疏散人員
組織解救、轉移、疏散受到威脅的群眾并及時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2.3???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重要軍事目標、國家重要戰略工程及重要自然資源并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2.4???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區域及周邊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3???組織指揮體系
3.1???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指揮機構
嘉峪關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市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在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轉變為森林草原火災的市級專項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一般及較大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指導林草行業等相關部門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完成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市森防指組成人員及部門調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總?指?揮:趙寶毅?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總指揮:王??晶?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陳延斌?市政府副秘書長
劉嘉毅?市應急局局長
王麗紅?市林草局局長
張世虎?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李井泉?嘉峪關軍分區戰備建設處處長
聶正軍?武警嘉峪關支隊副支隊長
景偉德?酒鋼(集團)公司生產運行管理部總經
理兼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市應急局、市林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商務局、市氣象局、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電信嘉峪關分公司、中國移動嘉峪關分公司、中國聯通嘉峪關分公司。
市森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辦),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局長劉嘉毅兼任,副主任由市應急局副局長丁一、市林草局副局長胡仕宦兼任。
如以上人員工作發生變動,原則由接任工作的負責人接替。
3.2??撲救指揮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通常由屬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指揮。根據火場態勢和火情發展蔓延趨勢,市森防指派工作組及時趕赴火場,組建森林草原火災滅火前方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靠前指揮。
前指指揮長由市森防指總指揮或由總指揮指定的副總指揮擔任。前指副指揮長由市應急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及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人擔任。
前指受市森防指領導,由市應急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武警、消防等單位組成,事發區域調派的滅火力量、其他社會救援力量服從滅火前指的統一指揮。
前指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可選擇設置綜合協調組、滅火救援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等,并根據工作實際,對工作組設置進行調整。
前指是火災撲救的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滅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前指應設在靠近火場、便于觀察、便于指揮、交通便利、通信暢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前指有明顯標志。當同一區域發生多起火災,或者一個火場發展為多個火場時,可設立相應的分前指。
3.3??指揮原則
屬地為主,統一指揮。發生森林草原火災,通常由屬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指揮,開設火場前指,指定負責人及時到達火災現場具體指揮撲救;前指有權調度當地一切撲救力量和資源,所有參加滅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調度。
協同聯動,專業指揮。火場前指要將參加滅火行動的各部門、隊伍主要帶隊領導納入指揮機構,明確職責和協同關系,形成指揮合力。火場前指必須堅持專業科學、精準高效的原則,設立專業副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力量部署等工作,對一線撲救力量滅火行動和規避風險工作進行有效指導。
生命至上,安全指揮。火場前指必須把保證滅火人員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最大的政治責任,始終放在第一位,貫穿滅火行動的全過程。指導各級和各撲救隊伍時刻警惕火情變化,落實安全措施,因情就勢科學行動,確保全程安全。
因險設防,提級指揮。當我市交界地區發生火災,或者預判容易失控、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火災,提請省森防指提前介入,掌控滅火行動,適時實施提級指揮,確保行動安全高效。
3.4???專家組
市森防辦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分析研判森林草原火情,根據火災類型及工作需要從市政府專家庫中抽調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納入滅火前指技術保障組,對森林草原滅火的組織指揮、力量調動使用、搶險救援方案、滅火措施、火災調查評估等提出咨詢意見。
4?處置力量
4.1?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市消防救援支隊的滅火力量為主,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力量為輔,社會救援力量為補充。必要時可動員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撲救工作。
4.2?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響應等級及應對需要,應首先由市森防指(辦)調動市消防救援支隊的滅火力量為主,社會救援力量為補充。
跨市(州)調動地方專業滅火隊伍增援滅火時,由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報批。
需要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滅火時,由市森防指提出用兵請求。
5???監測和預警
5.1???火險監測
市森防辦組織公安、自然資源、應急、林草和氣象等部門充分利用衛星監測、空中巡護、視頻監控、人工瞭望、地面巡查等手段,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5.2???火險預警
市森防辦組織公安、自然資源、應急、林草、氣象等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制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按照一般防火區每月一次預警的原則及時向不同風險區域發布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四級。
5.3??預警行動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號后,各防火責任單位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草原火險預警變化,并開展以下預警行動:
(1)各防火責任單位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護和林火瞭望監測,加強火源管理,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
(2)市氣象局加強衛星遙感熱源點監測工作,并及時向市森防辦反饋監測情況。
(3)市森防辦會同市委宣傳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報道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號及其響應措施,并加強防火宣傳工作。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各防火責任單位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預警行動:
(1)各防火責任單位加強野外火源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嚴格控制野外用火審批。
(2)市森防辦組織市林草局等成員單位開展聯合檢查工作,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3)市森防辦會同市委宣傳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次。
(4)專業及半專業消防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市森防辦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為實施靠前駐防的消防救援隊伍提供必要保障。
(5)市森防辦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職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類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好,隨時保證投入使用。
森林草原火災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后,由市森防辦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
6???應急處置與救援
6.1???信息報告
6.1.1???火災信息接報
市境內的森林草原視頻監控點、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護人員以及其他公民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情,須立即向市森防辦及市林草局報告,或直接撥打12119報警。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按照“有火必報、指揮同步、歸口上報”原則上報火災信息。
市森防辦根據收到的事件信息,研判事件等級,并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向市委信息科、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森防指領導及省森防辦報告,同時向市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通報。各成員單位按要求向本部門領導及對口的省級部門報告;森林草原火災處置過程中,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隨時將火災發展變化情況報告市森防辦,市森防辦匯總各方信息,每天向市森防指主要領導及省森防辦進行報告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對上級需求的森林草原火災信息,須及時組織核查,并反饋相關信息。
6.1.2???災情統計與報告
市應急局、市林草局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的要求,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災情的首報、續報與終報工作。
首報:市森防辦接到本轄區報警后,立即核實情況迅速上報,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續報:首報后2小時內完成第一次續報。之后,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終報:火災處置結束后,應在6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省森防辦。對于情況比較復雜或當天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報告,詳細情況調查清楚后再進行終報。
市森防辦及時與前指聯系,掌握現場的有關情況,傳達領導指示批示要求,指導相關工作。
6.1.3??火災期處置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森林草原火災響應等級及應對需要,森防指(辦)立即組織本區域專業滅火隊伍及其他應急處置力量,一方面盡快疏散并安置危險區域的群眾,另一方面調集滅火裝備物資,盡快控制火勢并撲滅明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市森防辦安排人員趕赴事發地及時收集森林草原火災相關情況,實時開展火情會商研判,并向市森防指報告。
6.2?響應等級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撲救情況,依據省級層面的應對工作動態,結合本市實際,設定市級層面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6.3?響應啟動
6.3.1 ?Ⅳ級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市森防辦啟動Ⅳ級響應,森林草原火災由市森防辦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
(1)過火面積1公頃以上10公頃以下;
(2)初判達到較大森林草原火災;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區域,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災;
(4)高危火險區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市森防辦Ⅳ級響應撲救措施如下:
(1)市森防辦及時調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場連線、視頻會商調度和分析研判;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調動市消防救援支隊趕赴現場開展滅火工作;
(3)發布高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
6.3.2???Ⅲ級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市森防指啟動Ⅲ級響應,森林草原火災由市森防指組織應急處置。
(1)過火面積10公頃以上30公頃以下;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
(3)6小時內未撲滅,且危險性依然較大。
市森防指Ⅲ級響應撲救措施如下:
(1)市森防指進入應急狀態,通知各成員單位落實值班工作,加強火情監測、火災相關信息的收集與報送;
(2)市森防辦會同市氣象局、市林草局加強全市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會商研判,視情況發布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
(3)調動市消防救援支隊趕赴現場開展滅火工作,根據事發區域請求及處置需要,調派處置隊伍、專家、物資裝備等資源進行支援;
(4)市森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
6.3.3??Ⅱ級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市森防指啟動Ⅱ級響應,森林草原火災由市森防指組織應急處置。
(1)過火面積30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3)12小時內未撲滅,且危險性依然較大;
(4)涉及兩個以上鎮;
(5)市森防指認為需要啟動市級應急響應。
市森防指Ⅱ級響應撲救措施如下:
(1)立即將森林草原火災情況向省森防辦報告;
(2)市森防指派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組建前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議聯合會商,分析火險形勢,制定滅火及保障方案;
(3)市森防指總指揮及時趕赴現場,靠前指揮;
(4)市氣象局根據氣象條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5)市森防指相關單位在市森防指的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支援力量的各項保障工作;
(6)市森防指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向嘉峪關軍分區、武警嘉峪關支隊提出用兵需求。
6.3.4???Ⅰ級響應
當森林草原火災進一步擴大,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市森防指升級啟動Ⅰ級響應,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過火面積100公頃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傷;
(3)24小時內未撲滅,且危險性依然較大;
(4)發生在或擴散至與毗鄰地市交界處附近,且危險性大;
(5)需要請求上級森防指進行支援。
市森防指在Ⅱ級響應撲救措施的基礎上,根據應對工作情況增加以下響應撲救措施:
(1)市森防指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向上級森防指請求增派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跨區域支援,請求增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滅火;
(2)總指揮在上級指揮人員趕到現場前,按照上級的指示,承擔滅火前指的臨時指揮任務,待上級指揮人員趕到現場后,匯報現場救援情況,并按程序移交指揮權;
(3)按要求參與上級指揮機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重大事項決策工作;
(4)做好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保障與搶修工作,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的交通運輸暢通;
(5)為上級森防指提供基礎資料,做好外部支援力量的各項保障工作。
6.3.5??響應終止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由市森防辦提出建議,按啟動響應的相應權限終止響應,并通知相關單位
6.4???響應措施
火災發生后,要先研判氣象、地形、環境等情況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科學組織施救。
6.4.1?撲救火災
市森防指組織撲救力量開展火災撲救工作,根據撲救需要,向上級協調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力量參與撲救。
各滅火力量在前指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前指指揮長及副指揮長要組織人員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滅火隊伍行進、選擇駐地和滅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滅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前指根據需求安排熟悉地形的人員承擔滅火救援力量的向導,對滅火隊伍的行進與撤退路線進行指引。
市森防辦協調、調集無人機等裝備在火場上空開展火情偵察,及時將偵察圖像傳回前指。
必要時,前指向市森防指請示,向武警嘉峪關支隊提出支援請求,武警嘉峪關支隊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軍隊、預備役、武警在前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任務由前指賦予。軍隊、預備役的搶險救災行動由嘉峪關軍分區現場負責同志指揮,武警的搶險救援行動由武警嘉峪關支隊現場負責同志指揮。前指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對參與搶險救援的軍隊、預備役、武警官兵實施現場培訓與交底。
6.4.2???人員轉移安置
當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前指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發區域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4.3???醫療救治與心理干預治療
現場醫療急救人員迅速將受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市森防指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衛生應急隊伍應包含心理衛生方面的專家,對傷者、傷者家屬、犧牲人員家屬進行安撫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預治療。
6.4.4???重要目標保護
當軍事設施、水利設施、輸電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前指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由專業人員指導,全力消除威脅,盡量確保目標安全或降低目標受損后所引發的其他安全風險。
6.4.5???社會治安維護
市公安局劃定警戒區實施現場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應急處置區域。加強對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6.4.6??環境監測
市生態環境局在事發地啟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制定環境監測方案,組織人員收集空氣質量及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數據,每日制作環境應急監測簡報,上報市森防指及省生態環境部門。如發現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的水環境質量出現異常情況的,須立即向市森防指進行報告。
6.4.7???交通管制
市公安局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情況及發展變化走勢,在進入危險區域的道路入口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嚴禁非救援車輛及人員進入。交通管制措施通過電視臺、廣播、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對外公布。
6.4.8???后勤保障
根據響應級別,事發區域做好前指所需滅火物資、食品等物資的調集;市發改委會同市商務局根據現場應急處置需要,做好食品等物資的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根據人員及物資運輸需求,調集運輸車輛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6.4.9???火場清理看守與驗收
明火撲滅后,滅火隊伍和清理看守火場隊伍進行交接。滅火前指組織看守火場隊伍分段包干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場,原則上看守3天。看守結束后,負責看守火場的單位向前指提出驗收申請,由前指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的標準,確保不會死灰復燃,清理和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6.4.10???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通過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和自媒體管理,防止傳播謠言和不實信息,及時辟謠澄清,以正視聽。發布內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嘉峪關市的信息發布工作由市委宣傳部進行組織與指導,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市森防指授權,嚴禁發布森林草原火災相關信息。上級對信息發布工作另有要求的,按照上級要求執行。
市委宣傳部指導相關部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相關謠言。
6.4.11??應急結束
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市森防指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市森防辦將響應終止的情況通知相關單位。響應終止后,前指撤銷,市森防指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6.4.12??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森林草原火災造成人員搬遷或生活困難的,應及時給予扶持幫助。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市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褒揚。
7???綜合保障
7.1???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專業消防救援隊伍為主,駐軍、武警、預備役等應急滅火力量為輔,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及當地群眾等后備力量協助開展撲救工作。初期森林草原火災應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村組、鎮街組織滅火力量先期進行撲救。
市森防指負責專業消防救援隊伍的協調與聯系工作,必要時向嘉峪關軍分區、武警嘉峪關支隊提出用兵需求,嘉峪關軍分區、武警嘉峪關支隊按程序辦理。市森防指根據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情況,指導各單位組建半專業森林草原火災消防隊,組織機關黨員干部和群眾組建后備消防隊。
7.2???物資裝備保障
市森防指根據森林草原防火任務及工作實際,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制度,建立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并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物資管理工作,保證儲備的防火物資1小時內到達火災現場;各防滅火責任單位加強各自防滅火物資裝備建設。
市森防指因救災需要,可依法緊急征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交通工具、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事后應及時予以返還,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補償。嘉峪關軍分區、武警嘉峪關支隊支援力量所需滅火裝備由滅火前指進行協調保障。市森防指根據處置需要,向省森防指協調直升機等空中救援裝備。
7.3???資金保障
市財政局將森林草原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預防和滅火救災需要,同時做好防滅火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7.4???通信保障
防火期內,市森防辦及相關防火責任單位應按要求落實值班工作,并保持通信暢通。市森防辦制定滅火前指通訊聯絡表并發放各應急成員單位,如有人員調整應及時進行更新。市工信局協調運營商做好災區應急無線通信保障。
7.5? ?技術保障
市氣象局做好森林草原火險預警、滅火救援等工作的氣象服務工作,及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技術保障。市森防辦及時聯系市政府專家庫,根據市森防指工作需要抽調專家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提供專業支持。
8???后期處置
8.1??調查評估
公安機關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工作,市應急局牽頭負責森林火災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按相關程序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市森防辦會同相關單位對森林草原資源損失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市政府提交損失評估報告。
8.2???約談整改
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區域,市森防指及時約談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求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8.3 ?責任追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得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
8.4??表彰獎勵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滅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滅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5??工作總結
市森防辦及時總結、分析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向市政府提交總結報告。
9??附則
9.1???宣傳、培訓
本預案修訂后,由市森防辦組織、指導本預案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市委宣傳部根據宣傳工作需求,進行指導與配合。
市森防辦應及時向社會公布預案,解讀預案的重點內容,組織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及主要業務人員開展預案培訓與解析;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預案學習;各相關成員單位要將本預案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鼓勵各防火責任單位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對本預案的宣傳與培訓工作。
9.2???演練
市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工作由市森防辦牽頭,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配合,每年至少開展1次。每次演練完畢須進行總結,并根據演練的情況修訂應急預案。
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按要求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工作。
9.3???預案修訂
市森防辦負責本預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按規定上報市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較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需做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9.4??標準說明
本預案中有關標準按現行標準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調整后,按新標準執行。
9.5??名詞解釋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毗鄰地市:張掖市、酒泉市。
森林防火期:嘉峪關市森林防火期從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結束。
草原防火期:嘉峪關市草原防火期從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5 月31日結束。
9.6??預案解釋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森防辦負責解釋。
9.7??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嘉峪關市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嘉政辦發〔2017〕10號)、原《嘉峪關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嘉政辦發〔2017〕1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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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森林草原火災等級和劃分標準
2.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3.市森林草原火場前線指揮部各工作組及任務
4.市森林草原火險各級含義及預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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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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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火災等級和劃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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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二、草原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較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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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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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成員單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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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防指在市政府領導下,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主要職責是:
(1)研究部署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2)指導協調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及其他需要省森防指響應處置的火災撲救工作;
(3)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
(4)組織指導有關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評估處理和掛牌督辦工作;
(5)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是市森林草原防滅火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是:
市委宣傳部:協調有關新聞媒體按照市森防指確定的統一口徑進行報道;根據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市森防辦組織新聞發布會,主動引導輿論。
市委網信辦:指導、協調涉事單位開展森林草原火災網絡輿情的應對工作,根據市森防辦提供的素材和信息指導開展森林草原網絡宣傳引導工作。
雄關街道辦事處、鋼城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保證人員、小區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郊區辦公室:負責轄區內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保證人員,居民點設施、牲畜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
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市林草局等部門編制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爭取工作及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和災后重建項目立項審核,綜合協調救災物資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協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落實森林草原火災有關市級儲備物資保障工作等職責。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滅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險知識;負責組織師生逃生演練和自救互救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受災學校組織轉移和安置師生;指導學校提供應急避難場所。
市工信局:協調組織災區應急無線通信保障工作。負責落實免收森林草原防滅火專用無線電臺頻率占用費等政策。
市公安局: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機關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組織對森林草原火災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范處置工作;依法指導公安機關開展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防范處置工作。協同林草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公安機關負責公安行政案件)等工作,組織對森林草原火災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并指導下級公安機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維穩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受災困難群眾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范圍或給予臨時救助;協助做好災害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相關事宜;負責指導慈善捐贈工作;負責相關物資的儲備等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經費預算,以及有關森林草原防滅火的市級財政補助專款,按程序及時撥付并監督使用。
市自然資源局:參與編制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規劃;配合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做好火災撲救相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對森林草原火災區域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區域環境污染治理建議。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火災撲救人員、物資及轉移災民所需道路運輸運力的協調和保障;組織協調受災損毀的國省市干線公路及農村公路的搶修工作,確保救災交通干線通暢;負責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對執行森林草原防滅火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征收費公路通行費等。負責做好各類公路沿線管界內森林草原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水資源調度工作,提供災區附近取水點標準地理信息坐標和水文資料,保障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就近取水、遠程供水等用水保障工作。
市文旅局:指導督促旅游景區內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和文保單位的火源管控等工作;開展防火教育宣傳。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協調組織災區傷病員救治工作,組織調度優勢醫療資源參與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退役軍人參加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相關事宜;指導軍供保障機構為政府組織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等工作。
市應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組織對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及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牽頭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市界聯防聯治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森林火災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指導林區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協助開展全市森林草原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工作;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識;單獨或者聯合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督促檢查;承擔市森防辦日常工作。
市林草局: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在管理的林草地及自然保護地范圍內組織指導開展隊伍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履行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行業監管責任,開展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并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按程序提請以市森防指(或市森防辦)名義部署相關預防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協助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配合市林草局做好林農、農牧接壤區防火工作。
市商務局:配合做好搶險救災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及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保持災區米面糧油等商品供給的基本穩定。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全市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及時做好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利用多源氣象衛星數據和遙感監測技術對全市森林草原火災進行全天候監測,適時進行火災現場氣象觀測并提供必要的天氣實況服務;協調提供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有關氣象服務,根據氣象條件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火災的科學撲救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國網嘉峪關供電公司:加強重點區域電力線路的巡護和隱患排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傳,保障火場應急供電等。
武警嘉峪關支隊: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申請,經上級授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參與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指揮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參與遇險人員搜救和轉移工作;完成指揮部交付的其他防滅火重要工作。
中國電信嘉峪關分公司、中國移動嘉峪關分公司、中國聯通嘉峪關分公司:負責通信設施保障,確保通信通暢;協調通信資源調度,做好災后的應急通信保障。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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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草原火場前線指揮部
各工作組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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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火場前線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負責滅火行動的籌劃、組織、控制和保障工作,在確保要素齊全、運行規范的基礎上,可根據火災撲救實際情況進行適當增減調整或合并運行。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局牽頭,負責滅火前指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組織會議、信息報送工作。
滅火救援組:由市應急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負責根據預案及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滅火方案,組織滅火隊伍、設備實施火災撲救工作。
技術保障組:由市應急局牽頭,市林草局、市氣象局、中國電信嘉峪關分公司配合,負責組織專家,根據現場火情、氣象條件及滅火隊伍力量等條件制定滅火方案;預測預報火場天氣變化;組織火災風險監測,指導次生衍生災害防范;提供火場通信保障等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組成,負責火災撲救現場所需設備、食品等物資的調集;負責現場所需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負責現場醫療保障、傷員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保障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現場交通管控及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工作,開展火案調查偵破工作。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滅火宣傳,做好新聞媒體服務和管理,統籌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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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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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草原火險各級含義及
預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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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預警:密切關注藍色預警區域天氣情況和森林草原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巡護和監測,做好預警信號發布和防火宣傳;加強火源管控;各防火責任單位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
黃色預警: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火源管理力度;森防辦組織專人認真檢查防火裝備、物資落實等各項滅火準備;專業消防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各防火責任單位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
橙色預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力度,嚴格控制野外用火審批,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森防指適時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掌握預警地區裝備、物資等情況,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市級專業消防救援隊伍適時靠前駐防,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有關準備;各防火責任單位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市森防辦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職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
紅色預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護密度,延長瞭望監測時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對重要部位嚴防死守;森防指派出檢查組,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進行蹲點督導檢查;市級專業消防救援隊伍適時靠前駐防,做好赴火場滅火的有關準備;各防火責任單位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市森防辦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職守,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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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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